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nèi)容提供方,若內(nèi)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p> 宋代“學田”的幾個來源</p><p> 摘要:宋代“學田”的來源途徑主要有:朝廷的賜予、各級官府的撥付與購置、民眾鄉(xiāng)紳的捐贈及書院創(chuàng)辦者的自置。其中朝廷賜田、官府撥田及購田為官學學田的主要來源途徑,而民眾鄉(xiāng)紳的捐贈及學校自置則為書院學田的主要來源方式。學田的出現(xiàn),為宋代文教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經(jīng)濟支持。 </p><p> 關鍵詞:宋代;學田來源;官學;書院 <
2、;/p><p> 中圖分類號:K2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04(2013)06?0230?06 </p><p> 學田制度,即學校通過朝廷撥賜、官府購買、民眾捐贈等途徑獲得田產(chǎn),然后將田產(chǎn)以租佃的形式出租出去,以其收入的租稅作為辦學及養(yǎng)士經(jīng)費的制度。學田制起源于宋真宗乾興元年(1022),之后得到快速發(fā)展,無論是在數(shù)量、范圍,還是在管理、經(jīng)營上都逐漸自成體系,最終形
3、成一種較為完善的制度,確立了元、明、清時期教育經(jīng)費的基本形式,成為保障學校發(fā)展的長久措施,并延續(xù)至1913年,才逐漸被廢除。目前,學界對學田制已有不少研究①,但關于“學田”的來源,尚未見專文進行探討,本文擬就此作一考實。 </p><p><b> 一、朝廷的賜予 </b></p><p> 宋王朝的建立,結束了唐末五代以來,長達二百年的分裂割據(jù)局面。為改變武臣擁
4、兵自重與藩鎮(zhèn)割據(jù)的弊端,宋王朝在建國伊始便推行了“崇儒右文”的基本政策。而后在有宋一代的三百年中“崇儒右文”成為其文教政策的一大特征。而這一政策的推行,必依賴于教育,因此,宋代為保證文教事業(yè)的發(fā)展,通過賜給田地的手段予以維持學校的生存。朝廷賜田即是學田來源途徑之一,具體又可分為官學賜田和書院賜田。 </p><p><b> 1. 官學賜田 </b></p><p>
5、; 宋真宗乾興元年,賜兗州學田10頃。首開宋代朝廷賜予學田之先例。據(jù)《宋會要輯稿》載,國子監(jiān)直講孫?,知兗州期間,“于本州島文宣王廟內(nèi),修建學舍四十余區(qū)”,延授生徒數(shù)百人,以自己之俸錢養(yǎng)贍學舍,又恐離職以后,學舍廢棄,學徒離散,故“望給賜職田十頃,冀學校不廢。從之?!盵1](2188)又《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以下簡稱《長編》)載:“(真宗乾興元年十一月庚辰)判國子監(jiān)孫?言:‘知兗州日,于文宣王廟建立學舍,以延生徒,自后從學者不減數(shù)百人,
6、臣雖以俸錢贍之,然常不給。自臣去郡,恐漸廢散?!越o田十頃,以為學糧’。從之。遂以光輔為奉禮郎。諸州給學田,蓋始此?!盵2](2303)此后以兗州學田為例,宋代開始多次下令賜田于各府學、州學、縣學。尤其是在仁宗景?、寶元年間,多達20余次。仁宗天圣八年(1030),刑部尚書張士遜知江寧府時,請賜學田10頃,從之。[2](2548)康定元年(1040),首次賜國子監(jiān)學田50頃。[2](2965)此后,賜田成為北宋時期官學學田來源的一個固
7、定途徑?,F(xiàn)將北宋官學的賜田情況列為表1。 </p><p> 表1[3](50?52)是根據(jù)《長編》[2]《景定建康志》[4]《淳熙三山志》[5]《嘉泰吳興志》[6]《徂徠石先生文集》[7]《宋會要輯稿》[1]《斐然集》[8]等資料編輯而成,但由于材料不足,表中的賜田情況僅為北宋時期,而南宋時期的賜田情況則無從得知。通過表1我們可以看出,宋仁宗時期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jiān)賜田為50頃,府學為10頃,州學則為5頃。但也
8、有例外,如兗州、蔡州給田10頃,較一般州學多5頃,青州給田竟達30頃之多,已經(jīng)遠遠超過一般州學的賜田數(shù)量。賜田范圍輻射到30多個府州,有關縣學賜田的記載只有一條,即熙寧七年(1074)三月,“荊湖北路察訪章?言,邵州新化縣已建學,乞下轉運司給水田二百畝為學田。從 之?!盵2](6113)神宗時,各州、軍給田均為10頃,數(shù)量有所增多,范圍也有所擴大,出現(xiàn)對邊疆少數(shù)民族學校 </p><p> 即蕃學的賜田。哲宗時
9、,史料已無對府學、州學賜田的廣泛記載,賜田現(xiàn)象雖明顯減少,但亦然存在??梢?,賜田是官學學田來源的一個主要途徑。 </p><p> 此外,從表中我們還可得知,北宋賜田集中于仁宗景?、寶元年間。主要原因在于,仁宗即位后,北宋朝廷的財政狀況日益惡化,收入不增反減,而支出卻不斷增長,尤其是軍事費用。軍隊的冗兵不斷增加,官僚機構逐漸膨脹,皇室奢靡享樂之風日盛,景?、明道年間,天災橫行。連年對邊境西夏作戰(zhàn),內(nèi)憂外患之下,
10、形成了積貧積弱的局面。財政的入不敷出給學校的教育經(jīng)費帶來了很大的沖擊,直接撥款的形式已無法得到保障。而采用對學校賜學田的方式既可以緩解朝廷的財政壓力,又使得學校的經(jīng)費有了穩(wěn)定的來源,可謂一舉兩得。因而,仁宗時才會大規(guī)模地對全國各地賜予學田,保障了教育經(jīng)費的穩(wěn)定性。 </p><p><b> 2. 書院賜田 </b></p><p> 相對于官學而言,書院賜田明顯
11、要少于官學所賜田數(shù)。目前資料中僅能查出宋仁宗時期部分書院賜田情況,現(xiàn)列為表2。 </p><p> 從表2我們可以得知,書院賜田的時間也主要集中于仁宗天圣、景?、寶元年間,賜田數(shù)量則無規(guī)律可循,1頃、3頃、10頃皆有。由于書院在北宋是作為官學的補充而存在的,朝廷主要以發(fā)展官學為主,相比之下,書院的賜田只是一種補充形式。 </p><p> 二、各級官府的撥付與購置 </p>
12、<p> 宋代尚文,各級官府為了支持學校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紛紛利用手中的權力,撥公田入學,以充辦學經(jīng)費。如,《淳熙三山志》載,神宗熙寧三年(1070),“詔列郡修辟學館,其都府置學官者,給公田十頃,著為令?!盵5](7885)高宗紹興五年(1131),詔:“江陰軍置教官一員,量撥官田數(shù)頃,以贍生徒?!盵1](2203)紹興初,安吉縣令馮康始建縣學,學成后“置贍學田二百 畝”[6](4733)。寧宗慶元三年(1197),常熟
13、縣令孫應時,為縣學“增田四百畝有奇,歲肋公養(yǎng)之費”[11](370)。關于撥公田入學的記載史料中不乏其例,其所撥田地類型可劃分為:沒官田、訴訟田、戶絕田、廢寺田、荒閑田、牧草地等。 </p><p> 沒官田,是指官吏犯罪的籍沒田產(chǎn)或因對田地進行違法交易、侵佃,不上砧基簿等,而被拘沒入官的田地。高宗紹興二十五年(1155),又令太平州蕪湖縣,“拘收何汝賢違法租佃圩田一十六頃八十五畝,撥充本州養(yǎng)士?!盵1](22
14、06)寧宗嘉定十一年(1218)平江府為昆山、常熟兩縣撥下沒官田共350畝3角11步,租米100石9升,添充養(yǎng)士之費。[11](325)理宗淳?五年(1245),無錫縣亟請于郡,以其沒官之田共200余畝,“歸于無錫縣之學,以其租入,助充養(yǎng)士之資?!盵11](387)茅山書院,位于金壇縣南五里顧龍山之麓,由侯仲逸始建于北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理宗淳?六年(1246),“總領王野兼郡事,會茅山道士有田產(chǎn)沒官,因下其事,知縣孫子秀使往營
15、度,草創(chuàng)書院,以所沒田為教養(yǎng) 資?!盵12](471)開慶年間,朝廷為四明地區(qū)“撥沒官田產(chǎn)歸之學,益以廣樂育之盛心焉。”[13](5938)景定三年(1262),籍沒紹興府逃吏俞汝賢的田產(chǎn),“得湖田水田井基二百二畝有奇”,“專充小學養(yǎng)士田,委職員檢核本學?!盵14](842?843) 訴訟田,因產(chǎn)權不明而訴諸法律,但官府又難以判決的田地。兩</p><p> 戶絕田,因戶主過世后無繼承者,而導致土地無歸屬
16、的田產(chǎn)。如:徽宗崇寧三年(1104),“詔撥諸系官田宅、常平、戶絕等田,以充學費?!盵5](7886)政和元年(1111),因戶絕田產(chǎn)數(shù)量較多,特下詔令諸路學事司,“以前三年贍學支費過實數(shù)內(nèi),取支費錢谷最多一年為準,仍增加五分,以備養(yǎng)士外,余剩田舍,盡數(shù)撥還元管系官司。”[1](2195)理宗寶?五年(1257),仙溪知縣朱浚撥鄭家絕戶田園入學廩,共計田七段,園四 段。[16](8275) </p><p>
17、廢寺田,宋初對佛教采取保護與支持的政策,寺院也隨之大規(guī)模出現(xiàn),它通過賜予、兼并等,取得大量田產(chǎn)。對此,士人多加批評指責,朝廷開始允許拆除淫寺,甚至驅逐僧侶,沒其財產(chǎn),這樣便出現(xiàn)了廢 </p><p> 棄寺田。以廢寺田充養(yǎng)士經(jīng)費,成為一時風氣。如:湖州州學,神宗元豐初,司諫孫覺,因“會安福寺僧犯法,籍沒其田,請于朝,以資養(yǎng)士?!盵5](7886)高宗紹興十年(1140),丞相張浚上奏曰:“寧德有浮屠氏田十三頃六
18、十有二畝,籍沒歲久” ,乞將田撥入州學,詔從之。[5](7886)孝宗乾道年間,“六和塔有受施田四頃,有司詰不應,令歸于學?!盵17](4533)漕郡為嘉興縣學“撥鹿苑廢寺兩次田地,凡若干畝。”[17](4576)白鹿洞書院,孝宗淳熙六年(1179)縣令王仲杰對其重建,一時之間名儒陸九淵、劉清之等皆來講學。淳熙十年(1183),“知軍朱端章加板壁,繪從祀諸賢像,仍撥浮屠沒入田以益之?!盵18](卷二十二) </p><
19、;p> 荒閑田,未開墾、無人耕種或閑置的田地。戶部待郎范雍知永興軍,于仁宗景?元年(1034)請立府學,依奏許立學,并于“系官荒閑地土內(nèi),量撥五頃充府學支用”。[19](196)紹興二十二年(1152),從宋臣沈該之請,詔:“潼川府?縣界閑生田地一百四十二畝,撥賜府學,永充養(yǎng)士?!盵1](2206)仙溪縣學,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縣趙公綢因屏山之隙地,白湖坂之荒田及諸里湮廢之田,墾辟以充學廩”,共300余畝,歲入租米21石
20、7合。[16](8275)紹熙五年(1194),常州宜興縣學“籍閑田五千畝,以豐其廩,斥長橋僦金歲入七十余萬以附益之,為置師弟子員”。[20](3807) </p><p> 當然,除各級官府所撥沒官田、訴訟田、戶絕田、廢寺田、荒閑田外,還有系官產(chǎn)業(yè)、蘆場、牧草地、房廊等,如:宣和四年(1122),撥拱州系官產(chǎn)業(yè),“以為糧食之用”[1](2203)。紹興十二年(1142),詔:“江州城南甘棠湖一所,每年菱魚之利
21、,及郡庠前地上岳飛造到房廊三十八間,每日收賃屋錢一貫四百三十文,撥充本州養(yǎng)士,久遠支用?!盵1](2204)淳?十一年(1251)、咸淳五年(1269),“兩淮置制司二次出給公據(jù),以大范沙東西?蘆場二所,撥付書院收租,以贍多士?!盵12](468)但這些在學田來源中所占較少??傊瑥纳衔目梢钥闯?,各級官府的撥田在學田來源中占大宗,有7頃、13頃、16頃、25頃、50頃等,數(shù)量較多,而且非常普遍。可見,官府撥田在其來源中是一項較為重要的途
22、徑。 </p><p> 地方官府除了撥付公用外,還出錢購置田地。如:建康府學,始建于仁宗天圣七年(1029),朝廷給田10頃,徽宗靖康年間陸續(xù)增至38頃57畝,南宋高宗紹興二十八年(1158)以秦檜所送一萬貫錢“續(xù)置到田一千八百九十畝”,截至理宗景定年間時,建康府學所屬田地共9380畝1角60步。[4](1808)《淳熙三山志》載:紹興十年,福州官府“以帥司錢二百萬,易閩縣鼓山里洲田二頃九十畝有奇入于學,于是
23、增養(yǎng)生員二百四十人”。乾道元年(1165),又以公帑為閩、侯官、懷安三縣購置官田6頃,及房屋18所,將其入歸于學 田。[5](7886)福建有農(nóng)民盜買福州州學“舊學田一頃六畝,檄本學以其直取之,及先籍黃冠私田六十畝,歲獲通千緡,并歸于學,乃益養(yǎng)士至三百人。”[5](7886)仙溪縣學田,于紹興九年(1139)由“肇慶守陳可大以建學之余資買置,以助修學?!盵5](8275)理宗嘉熙元年(1237),“趙汝鏜知桐廬縣,發(fā)縣帑五千緡增置學田養(yǎng)
24、士?!盵10](896)衡州石鼓書院,由名士李寬始建于唐元和五年(810),南宋理宗開慶元年(1259),毀于戰(zhàn)火,景定元年(1260)進行重建,“提學黃?出公帑易田以?生</p><p> 理宗紹定六年(1233),《常熟縣新田記》[11](351?352)中有三筆用官會購買學田田產(chǎn)的記錄:一項用官會350貫買田8畝55步3分,每年上還租7斗米。一項用官會900貫900文買田29畝3角,并地3角,每年上還租2
25、8石。一項用官會793貫500文買田33畝1角12步,每年上還租26石5斗米。共以2044貫400文錢,61石5斗米買田71畝1角7步3分,并地3角,這三項的學田數(shù)量都較少。② </p><p> 嵊縣、平江府也有大批的學田是官府用錢購置的,但大都是小塊的,較為零散。如,嵊縣于紹興五年(1135)十月購田103畝,共30余塊土地。[14](154?156)平江府于開禧元年(1205)九月買田34畝1角45步,共
26、為13 段。[11](309)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方面,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南方江河湖泊較多,田地受此河湖的交叉影響,其劃分定不如內(nèi)地平原地區(qū)較為整齊。另一方面,宋代“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政策的實行,導致土地買賣和兼并頻繁,土地所有權迅速轉換,必然導致土地呈零星分散的狀況,即便是較大塊的土地,在經(jīng)過若干次的分割買賣后,也會呈現(xiàn)出零散片段。 從上我們可以得知,宋代出現(xiàn)了地方官府大批向私人購買田地充學田的現(xiàn)象。而此種現(xiàn)象發(fā)
27、生之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由于自“安史之亂”后,我國土地制度發(fā)生顯著變化,封建國家的土地所有制開始向私有制轉變。宋代順應這種歷史的潮流,對土地實行“不抑兼并”自由買賣的放任政策。另一方面,在這種大的趨勢下,依然存在著從私田向公田轉化的現(xiàn)象。在這兩方面的作用下,出現(xiàn)官府用錢購買私人土地充當學田的情況也就很自然了。 </p><p> 三、官紳民眾的捐贈 </p><p> 宋代右文之風盛行,
28、朝廷官員為博得一個好名聲,常常捐出自己的俸祿置辦學田,作為辦學經(jīng)費。如:宋寧宗嘉定二年(1209),壽昌縣“知縣鞏嶠鳩田二百畝以資養(yǎng)士?!盵22](4410)同年,陳復齋創(chuàng)延平書院,聘請九江儒者蔡念成為堂長,洪齋李燔制定學規(guī),“捐俸市田,以贍諸生徒”[23](458)。嘉定三年(1210),《饒州州學新田記》云:“三山李公玨握憲節(jié)時,威名凜乎動人,康山膏腴十頃,舉以加惠于學?!盵24](卷九)又嘉定中,“趙崇本知崇安,興學校,捐俸請買開
29、平廢寺田以充學 廩?!盵10](896)《常熟縣新田記》載:“鄒應博捐俸置田發(fā)各學,以供士子燈火之用,發(fā)至常熟田,凡七十余 畝?!盵11](352)嘉定縣學,“郡太守編修鄒公發(fā)俸資置到余皆本學,陸續(xù)添置,此邑瀕江枕海,田多租薄,又得學正東祁王君首撥己產(chǎn)添助”,其田至度宗咸淳二年(1266)共計773畝45步,租244石2斗7升。[25](588) </p><p> 不僅朝廷官員捐款置田,宋代民眾也積極參與其中
30、,這些人大多是鄉(xiāng)紳地主,他們擁有大量的私人土地,且有著一定的文化素養(yǎng),對本地的教育事業(yè)較為關心,他們也有條件為學校捐私田作為其教育經(jīng)費。這類記載在史料中比比皆是。如:建國之初,宋城富人曹誠,首捐私錢建應天書院,落成后“邀楚丘戚先生主之”,“及是四方之士爭趨之,曹氏益復買田市書,以待來者?!盵26](119)明州定??h學于南宋高宗建炎年間毀于戰(zhàn)火,有“郡人林戶曹煒,嘗捐私田半頃入學養(yǎng)士”[27](5016)。鎮(zhèn)江府學因年歲經(jīng)久,需要修葺,
31、而“民聞風欣然,愿輸大約山土田以畝計一萬五千一百有奇,歲增米以石計九百二十,錢以緡計九百五十四。于是廩有繼粟,而寢處有?簟幾席之安?!盵24](卷九《鎮(zhèn)江府學田記》)臺州學,于淳熙四年(1177),有諸邑樂善好施者三人,捐其私田85畝,歸于學。[28](7391) </p><p> 宋代雖常有州縣官員捐己俸置田以助學的記載,但其數(shù)量與官府撥田與購田相比要少很多。這是由于朝廷雖然優(yōu)待士人,給予優(yōu)厚的俸祿,但州縣
32、官員的俸祿卻并不算多,加之仁宗時政府財政入不敷出,出現(xiàn)“冗官”現(xiàn)象,進入南宋后,其狀況進一步惡化,拖欠官員俸祿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因此,此類捐贈在學田的來源中并不重要,只是起到了錦上添花的作用。 </p><p> 四、書院創(chuàng)辦者的自置 </p><p> 書院創(chuàng)辦者的自置是學田的又一種來源,即學校自己籌集資金置辦田產(chǎn)或包佃土地。無錫崇安知縣趙崇本于宋寧宗嘉定年間,興辦學校,捐俸置田,又“
33、請佃西林興福二寺廢租以折納余羨,助養(yǎng)士之費?!盵10](896)這種來源在官學中并不多見,它主要出現(xiàn)在民間興辦的書院中。 </p><p> 宋初,由于剛剛經(jīng)歷了唐末五代社會的戰(zhàn)亂,文教衰落,官學式微,士人多隱居講學,書院便應運而生。書院的興辦主要是依靠私人力量,這些人大都是富庶的地主或是勢力強大的宗族,在經(jīng)濟上他們擁有大量的錢財及土地,但在政治上卻沒有與此相當?shù)纳鐣匚?。為了擺脫這種尷尬的局面,也為了提高子孫
34、后代的文化素養(yǎng),使其能夠入仕,參與到統(tǒng)治集團中去,因此,他們積極創(chuàng)辦私人書院,捐贈錢財、田產(chǎn)、房屋等資產(chǎn)。有些書院的創(chuàng)建者雖是朝廷官員,官府也給予一定的資助,但相對于官方主持的書院而言畢竟不可同日語,所以民辦書院的經(jīng)費只能依靠興辦者的自籌。如:東陽郭欽止,“辟石洞書院,延名師以教子弟,撥田數(shù)百畝以贍之,后進多所成就?!盵29](1330)金壇縣申義書院,張鎬創(chuàng)建,“招名師,合族之子弟教之,且撥田為經(jīng)久計?!盵30](2388)龍山書院,
35、由永豐黃公嘉定十四年(1221)建,告成后“君捐產(chǎn)之半以奉之廩”。[31](卷一二六《龍山書院記》)關于此類記載史書還有很多,如馬洲書院、秀溪書院等等。 </p><p><b> 五、結語 </b></p><p> 學田的創(chuàng)立為宋代學校的創(chuàng)辦及發(fā)展提供了穩(wěn)定的物質(zhì)基礎,有利于封建社會人才的培養(yǎng),同時也確立了元、明、清教育經(jīng)費的基本形式,對后世產(chǎn)生了深遠影響。宋
36、代學田創(chuàng)立之后,元、明、清三代都承繼了它的基本體制。當然,隨著時間的推進,學田的設立必定日趨成熟。宋代以后學田無論是在來源途徑,還是在經(jīng)營管理方面,雖有小的差異,但都大體相似。如元代地方儒學學田的來源主要有沿襲前代舊有學田、撥官田給學校、私人捐獻、購置民田等[32](50),后三者與宋代學田來源大約一致。而沿襲前代舊有學田一項則是元至明、清三代所特有的一種學田來源方式。在學田的所撥種類上,明清學田中也包括了前文中提及的沒官田、訴訟田、戶
37、絕田、廢寺田、荒閑田 等。[33](65)由此可見,宋代學田對后世所具有的開創(chuàng)意義,功不可沒。 </p><p><b> 注釋: </b></p><p> 相關研究成果有,李清凌:《學田制度:慶歷改革的一項創(chuàng)舉》,《西北師大學報》,1995年第32卷第6期,第80-85頁;漆俠:《宋代學田制中封建租佃關系的發(fā)展》,《社會科學戰(zhàn)線》,1979年第3期,第147?
38、153頁;周荔:《宋代的學田》,中國社會科學歷史研究所經(jīng)濟史研究組. 《中國古代社會經(jīng)濟史諸問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3?174頁;姜密:《宋代“系官田產(chǎn)”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版;孟繁森:《元代的學田》,《北京大學學報》,1981年第6期,第49?55頁;錢蓉:《清代學田來源途徑試析》,《清史研究》,1998年第4期,第64?72頁;楊布生,彭定國:《中國書院與傳統(tǒng)文化》,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陳谷
39、嘉,鄧洪波:《中國書院制度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苗春德:《宋代教育》,河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1貫=1000文,1石=10斗,1畝=4角,1角=60步。 </p><p><b> 參考文獻: </b></p><p> [清]徐松輯. 宋會要輯稿[M]. 北京: 中華書局, 1957. </p><p> [宋
40、]李燾. 續(xù)資治通鑒長編[M]. 北京: 中華書局, 2004. </p><p> 姜密. 宋代系官田產(chǎn)研究[M].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6. </p><p> [宋]周應和. 景定建康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宋]梁克家. 淳熙三山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41、1990. </p><p> [宋]談鑰. 嘉泰吳興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宋]石介. 徂徠石先生文集[C]. 北京: 中華書局, 1984. </p><p> [宋]胡寅. 斐然集(下冊)[C]. 北京: 中華書局, 1993. </p><p> [清]黃之雋. 江南
42、通志[M]. 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p><p> [明]王圻. 續(xù)文獻通考[M]. 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0. </p><p> [清]繆荃孫. 江蘇省通志稿[M]. 宋代石刻文獻全編(第二冊), 北京: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2003. </p><p> [宋]愈希魯. 至順鎮(zhèn)江志[M]. 南京: 江蘇古籍出版社, 1990. </
43、p><p> [宋]梅應發(fā), 劉錫. 開慶四明續(xù)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清]阮元. 兩浙金石志[M]. 宋代石刻文獻全編(第二冊), 北京: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2003. </p><p> [元]脫脫等. 宋史[M]. 北京: 中華書局, 1985. </p><p> [宋
44、]黃巖孫,. 仙溪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宋]徐碩. 至元嘉禾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清]劉繹, 趙之謙. 江西通志[M]. 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p><p> [清]王昶. 金石萃編[M]. 宋代石刻文獻全編(第三冊), 北京: 北
45、京圖書館出版社, 2003. </p><p> [宋]朱熹.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C].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2. </p><p> [清]邁柱修. 湖廣通志[M]. 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p><p> [宋]方仁榮. 景定嚴州續(xù)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
46、<p> [民國]吳?, 蔡建賢. 南平縣志(上冊)[M]. 福州: 福建省南平市志編纂委員會,1985. </p><p> [宋]洪咨夔. 平齋文集[C]. 民國四部叢刊本. </p><p> [清]陸增祥. 八瓊室金石補正[M]. 宋代石刻文獻全編(第一冊), 北京: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2003. </p><p> [宋]徐度. 卻
47、掃編. 全宋筆記(第3編第10冊)[M]. 鄭州: 大象出版社, 2008. </p><p> [宋]羅浚, 方萬里. 寶慶四明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宋]陳耆卿. 嘉定赤城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清]黃宗羲. 宋元學案[M]. 北京: 中
48、華書局, 1986. </p><p> [宋]盧憲. 嘉定鎮(zhèn)江志[M]. 宋元方志叢刊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0. </p><p> [清]謝?等修. 江西通志[M]. 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p><p> 孟繁森. 元代的學田[J].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1(6): 49?55. </p><p>
49、; 錢蓉. 清代學田來源途徑試析[J]. 清史研究, 1998(4): 64?72. </p><p> On the gateway of School-owned lands in the Song Dynasty </p><p> JIA Cancan </p><p> (Humanities and Communication College,
50、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China) </p><p> Abstract: School-owned lands were a system which meant using its land tax to run schools and support learned persons. The royal’s grants, the loc
51、al governments’ purchases, the populace’s donations and school’s purchases were the approaches of getting school-owned lands. The royal’s grants, the local government’s allotment and purchases were the main gateways of o
52、fficial school-owned lands. However, the populace’s donations and school’s purchases were the main gateways of academy-owned lands. The</p><p> Key Words: the Song Dynasty; the source of school-owned lands
53、system; official schools; academy </p><p><b> [編輯: 蘇慧] </b></p><p> 收稿日期:2013?06?27;修回日期:2013?08?15 </p><p> 基金項目:上海地方高校大文科研究生學術新人培育項目;上海市教委中國古代史重點學科(J50405) </p&g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wǎng)頁內(nèi)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jīng)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nèi)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nèi)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nèi)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nèi)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nèi)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