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考研英語一試題真題(含答案詳解+作文范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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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校園著作權及教師授課著作權之相關問題經(jīng)濟部智慧財產(chǎn)局簡任督導 楊海平,大  綱,著作權基本原則著作內涵著作類型著作人職務上完成著作著作權歸屬出資聘人完成著作著作權歸屬,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chǎn)權保護期間合理使用著作權侵害的責任案例說明,2,3,著作權基本原則,創(chuàng)作保護--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不須要經(jīng)由任何程序,當然也不必登記原創(chuàng)性/創(chuàng)作性祇要是著作人獨立創(chuàng)作完成之著作,非抄襲他人之著作,縱使

2、與他人著作雷同或相似,亦各別獨立受著作權保護 (各自拍攝中正紀念堂)有一定之創(chuàng)作度觀念與表達二分著作權的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概念、思想、原理、程序、製程、操作方法(烘焙麵包的方法)著作權與著作物之所有權不同買到一個套裝軟體通常不是買到該軟體的著作權,而是買到著作權所授權的使用該軟體的權利。所以買到一套軟體,通常是買到「該軟體的一份合法重製物」及「著作權人授權你透過該合法重製物來使用該軟體」的權利,2024

3、/2/29,4,簡  圖,,,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chǎn)權,著作,,著作人,,,合理使用,,,,授權,讓與,,,著作權侵權,,,刑事責任,民事責任,,,5,著作內涵,著作之定義: 「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chuàng)作。」著作之要件人類精神力作用的成果翻譯軟體翻譯文章?自然界的奇石?須具客觀化之表達方式美國對著作之表達,須固著於有形媒介上,我國不以有形為必要,如演講須有原創(chuàng)性/創(chuàng)作度 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

4、範圍之創(chuàng)作須非不受保護之著作(本法第9條),6,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下列各款不得著作權之標的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廣為周知)含本國及外國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含本國及外國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shù)表、表格、簿冊或時曆。單純?yōu)閭鬟_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菰餆o味、沒有個性之新聞文字;不含照片/視聽畫面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包含外國法令。托??荚嚪菍俦究钪畠热?

5、7,著作類別(§5)(1/2),語文著作:小說… 著作名稱?音樂著作:曲譜歌詞戲劇舞蹈著作:舞蹈、默劇..天鵝湖美術著作:繪畫、漫畫、連環(huán)圖(卡通)、素描、書法攝影著作:照片、幻燈片圖形著作:地圖、科技或工程設計圖電路圖,視聽著作:電影….錄音著作錄音專集, 有聲書建築著作: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建築物故宮,101大樓電腦程式著作Window XP.公共版權、共享軟體、免費軟體表演著作 包括

6、既有著作與民俗創(chuàng)作之表演,歌唱表演,著作類別(§6&7) (2/2),衍生著作 (§6)係指就原著作改作之創(chuàng)作(外文小說翻譯成中文)「就原著作改作之創(chuàng)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褂须p重著作權 -他人利用衍生著作時,須同時徵得雙重授權編輯著作 (§7)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chuàng)作性者為編輯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素材:受或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7、之資料Ex:散文集、六法全書,8,9,著作人,一般:指創(chuàng)作著作之人(§3)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職務上之著作(§11)有約定時,依約定;無約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著作財產(chǎn)權則歸雇用人享有公務員之出國報告出資聘人之著作(§12)有約定時,依約定;無約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chǎn)權,惟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請攝影師拍攝的緍紗照,10,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依僱傭契約完成之著作雇用人可能為法

8、人或自然人;受雇人以自然人為限其著作人及著作財產(chǎn)權之歸屬,著作人,約定雇用人為著作人,雇用人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chǎn)權,無上述約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約定著作財產(chǎn)權歸受雇人享有,無上述約定, 其著作財產(chǎn)權歸雇用人享有,,,老師任職於學校完成之職務上之著作,老師可否自行出版?,11,出資聘人完成之著作,依出資聘人關係(委任/承攬)完成之著作出資人可能為法人或自然人;受聘人以自然人為限,如為法人,法人與其受雇人間依僱傭關係完成之著作,其著

9、作權應先依第11條處理其著作人及著作財產(chǎn)權之歸屬,著作人,約定出資人為著作人,出資人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chǎn)權,無上述約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約定著作財產(chǎn)權歸出資人/受聘人享有,無上述約定,其著作財產(chǎn)權歸受聘人享有,,12,著作人推定,著作人之推定(第13條)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fā)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fā)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前項規(guī)定,於著作發(fā)行日期、地點及著作財產(chǎn)權人之推定,

10、準用之。Ex:版權頁記載 作者:劉墉 or © 2008 John 依本條之記載,發(fā)生推定效果,相對人不認同該記載之事項,須負承擔舉證責任,13,外國人著作之保護〈§4 〉,外國人著作之保護 (二者符合一項即可)首次發(fā)行互惠原則加入世界易組織(WTO) 之前(91.1.1加入WTO) 首次發(fā)行互惠關係:美國、英國、瑞士、紐西蘭、西班牙在臺僑民 、韓國在臺僑民 加入世界易組織(WTO)以後著作權法保

11、護範圍擴大 --保護之對象擴大回溯保護,14,著作權之內容,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chǎn)權,15,著作人格權,特性永久保護-著作人格權於著作完成時享有,且不因著作人的死亡或消滅而終止 不得讓與或繼承-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16,著作人格權之內容,公開發(fā)表權限於「尚未」公開發(fā)表之著作姓名表示權禁止不當改變權何謂約定不行使著作人格權甲方(著作人)同意不對乙方(著作財產(chǎn)權人或被授權人

12、)或乙方所同意利用標的著作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17,著作財產(chǎn)權,著作財產(chǎn)權人專有排他性的權利一束權利(a bundle of rights)利用他人著作財產(chǎn)權,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經(jīng)著作財產(chǎn)權人授權,否則即有侵權之虞,18,著作財產(chǎn)權種類,重製權〈§22 〉公開口述權〈§23〉公開播送權〈§24〉公開上映權〈§25〉公開演出權〈§26〉公開傳輸權〈§26之1〉

13、,公開展示權〈§27〉改作權〈§28〉編輯權〈§28〉散布權〈§28之1〉出租權( §29〉,*債權請求權: 錄音著作公開演出報酬之報酬請求權,19,A bundle of rights,20,重製權(一)〈§22 〉,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著作財產(chǎn)權中最重要的一項權利,亦是最完整且最古老的權利,可適用任何著作類型 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

14、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21,重製權(二),影印、期刊製成微縮影片、著作數(shù)位化上載、下載、轉貼、轉寄照片掃描至電腦安裝電腦程式甲撰文並投稿於某機關發(fā)行的月刊,刊載後,該機關可否將該文加以數(shù)位化,納入其資料庫?,重製之態(tài)樣,平面到平面:重製時是固著於平面,重製後仍固著於平面.EX 影印書籍 平面到立體:重製時是固著於平面,重製後固著於立體.EX 平面的小鴨圖,作成立體玩偶。依建築圖建造建築物。依科技設計

15、圖建造產(chǎn)品?( 實物上最為複雜)立體到平面:重製時是固著於立體,重製後固著於平面.EX 拍攝中正紀念堂(建築著作) (合理使用)立體到立體:重製立體著作。數(shù)位化、上載、下載、轉貼、轉寄,公開播送權〈§24〉,著作人專有公開播送其著作之權利。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tǒng)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

16、統(tǒng)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無線廣播電臺、電視臺或有線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節(jié)目,屬於公開播送行為利用人於公共場所以家用設備單純接收廣播電臺所播送之音樂、以單一臺電視或數(shù)位電視接收電視節(jié)目訊號,則單純開機(接收電臺音樂、電視節(jié)目),並不涉及公開播送或公開演出行為(單純開機),公開上映權(25),著作人專有公開上映其視聽著作之權利。「公開上映權」只有「視聽著作」才可以享有 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shù)視聽

17、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於同一時間向現(xiàn)場或現(xiàn)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電影院上映電影於視聽室放映向出租店租來的影片,公開演出權(26),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外﹐專有公開演出其語文、音樂或戲劇、舞蹈著作之權利 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xiàn)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F(xiàn)場唱歌營業(yè)場所如藉錄音機以錄音帶向公眾傳達音樂著作之內容者,為音樂著作之「公

18、開演出」錄音著作經(jīng)公開演出者,著作人得請求公開演出之人支付使用報酬。,公開傳輸權,以網(wǎng)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將著作提供或傳送給公眾接收的人得依其時間或地點接收以具互動性之電腦或網(wǎng)際網(wǎng)路傳輸之形態(tài)為特色,與公開播送等單向之傳統(tǒng)傳達著作內容之型態(tài)有別 不以有實際上之傳輸或接收行為為必要公開傳輸與公播送不同公開傳輸Internet and Intranet超連結是否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權,公開展示:指向公眾展示著作內

19、容 著作人專有公開展示其未發(fā)行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之權利 限於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且限於未發(fā)行包括原件及重製物合理使用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之所有人或經(jīng)其同意之人,得公開展示該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2024/2/29,28,散布權(一),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散布方式 買賣、贈與(移轉所有權)出租、出借散布權(28之1) 著作人專有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其著作之權

20、利(表演人就經(jīng)重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限於有體物,網(wǎng)路上無體物之傳輸,非屬散布之概念夜市公然陳列盜版品購買盜版光碟,看完後,上網(wǎng)拍賣該盜版碟,散布權(二),權利耗盡(59之1)任何人要用銷售、轉讓、贈與的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的話,都要先徵得著作人的同意 調和著作人之散布權與著作物所有人之物權我國的管轄區(qū)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散布權耗盡「耗盡原則」,係採「國內耗盡」,而非「區(qū)域耗

21、盡」或「國際耗盡」,出租權〈§29 &60〉,著作人專有出租其著作之權利。表演人就其經(jīng)重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專有出租之權利(現(xiàn)埸之表演或重製於視聽著作之表演,無出租權)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之重製物,不適用之。 *小說出租店?。浻皫С鲎獾辍。W(wǎng)咖,,輸入權(87第4款),未經(jīng)著作財產(chǎn)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者,視為侵害著作權.其立法目的在賦予著作權人「市場區(qū)隔」

22、的權利 第87條之1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前條第四款之規(guī)定,不適用之︰….三、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shù)量重製物者?!怪鳈喾ǖ诎耸邨l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一定數(shù)量違反僅有民事上責任美國影片之著作財產(chǎn)權人A,授權B在美國發(fā)行,臺灣的C自B進口該影片出租?,改作權及編輯權〈§28 〉,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但表演不適用之。改作︰指

23、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chuàng)作?!?#167;3 I?〉編輯權:指著作人就其本人著作,享有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產(chǎn)生著作之權。(74法) *報社將自由作家之社論,編輯成冊?*哈利波特翻譯成中文,,33,著作財產(chǎn)權之期間,原則:著作人終身及其死亡後五十年(§30)例外:著作公開發(fā)表後五十年 1.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32) 2.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33)

24、3.特定著作(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 (§34)一個著作人不同時期之著作,在其死後第50年的最後一天,同一天屆滿,34,著作財產(chǎn)權之讓與(§36),得全部或部分(如重製權)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著作財產(chǎn)權之讓與一經(jīng)合意即行生效(雙重讓與)為避免爭議,以書面約定為妥限定於一管轄區(qū)域內之讓與.是否可限定於一定期間內為讓與行政機關出資委託法人完成之著作,

25、約定其著作財產(chǎn)權讓與行政機關或授權行政機關利用(應注意授權範圍、期間、利用方法是否符合公務推動之目的),政府機關辦理徵文比賽,於比賽辦法中,約定著作財產(chǎn)權屬於主辦單位之效力為何?,徵文比賽,於比賽辦法中規(guī)定「參加比賽之作品經(jīng)錄取後,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享有刪改之權」等文字,此種情形類似民法上懸賞廣告或優(yōu)等懸賞廣告之性質,主辦單位發(fā)布比賽辦法係要約,其本身受該項比賽辦法之拘束,至參加人同意提供其作品參加比賽之行為係承諾,而於

26、錄取之條件成立時,契約即成立,雙方均受比賽辦法之拘束,35,36,著作財產(chǎn)權之授權(§37)(1/2),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等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授權不因事後的讓與或其他的授權而受影響非專屬授權與專屬授權 非專屬授權:著作財產(chǎn)權人得授權多人,不受限制 專屬授權?。邯氄贾S諾,在專屬授權之範圍內,著作財產(chǎn)權人不得行使權利、不得就同一內容更授權第三人非專屬與專屬授權不同

27、非專屬授權原則禁止再授權行政機關享有之著作財產(chǎn)權,亦可授權他人利用,著作財產(chǎn)權的授權(2/2),除集體管理團體管理之著作外,下列未經(jīng)授權而利用之侵權行為,無刑事責任:著作財產(chǎn)權人授權將其著作重製在電腦伴唱機內,利用人利用伴唱機公開演出。同步轉播廣播電視節(jié)目的公開播送同步轉播廣播電視節(jié)目的公開演出著作財產(chǎn)權人授權將其著作重製在廣告影片內,播出該廣告形成之公開播送或同步公開傳輸。,38,,學校邀請學者演講,加以錄音或錄影,是否需

28、取得講者的同意?如取得錄音/影的同意,將演講內容發(fā)行於機關之出版品,是否另須取得授權?,39,合理使用 的意義,意義:著作權人以外之人,對於著作權人依法享有之專有權利,縱使未經(jīng)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仍得在合理的範圍內,以合理方法,自由、無償加以利用之主張 合理使用之標的限於著作財產(chǎn)權著作權分為著作財產(chǎn)權及著作人格權(1)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chǎn)權之侵害?!?(2)「第44條至第63條及第65條規(guī)定,對著作人之著作人格權

29、不生影響 」(3)合理使用之標的限於第22條至29條所規(guī)定之著作財產(chǎn)權如經(jīng)授權,依授權而利用,不用主張合理使用主張合理使用,前提係利用他人之著作財產(chǎn)權,40,合理使用的類型,為國家機關運作目的(44-45)為教育目的(46,47,54)為學術研究之目的(48,48-1,52)為新聞報導、資訊流通之目的(49,50,52,56,56之1,61,62)為個人非營利目的之合理使用(51),為視聽障礙者(53)為公義活動目的(55

30、)戶外長期展示之美術/建築著作(58)關於電腦程式著作之特別規(guī)定(59)耗盡原則(59-1,60,57)其他合理使用(65II),41,立法及行政目的之合理使用(44),利 用 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利用目的:因立法或行政目的所需,將他人著作列為內部參考資料利用行為:重製利用範圍:合理範圍 政府機關草擬法規(guī),可否未經(jīng)著作權人同意,翻譯外國相關研究報告作為內部之參考?,42,為教育目的,教學之合理使用(46)利 用 人:依

31、法設立的各級學校及老師利用目的:為學校授課需要利用行為:重製(改作及散布)利用範圍:合理範圍,43,第46條規(guī)定否含公開傳輸行,摘要某課本之內容為powerpoint之行為,依本法第46條規(guī)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老師,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重製」他人已公開發(fā)表之著作,並以合理方式明示其出處,得主張合理使用,因此,老師為上課需要而重製他人著作,如符合上述規(guī)定,自可主張合理使用。惟將其置於網(wǎng)路供學生下載之「公開傳輸」行為,並不

32、在本條合理使用之範圍。鑑於網(wǎng)際網(wǎng)路無遠弗屆,該等「公開傳輸」行為對著作權人之權益影響甚大,可主張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空間有限,44,公法人名義發(fā)表之著作之合理使用(50),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fā)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利用人:任何人利用標的:以中央或地方機關等公法人名義公開發(fā)表之 著作著作人為該中央或地方機關等公法人利用行為:重製、公開播送 、公開傳輸 利用範圍:合理

33、範圍(較廣的合利範圍)針對政府出版品,可否依上述規(guī)定,加以利用?,45,個人使用目的之重製(51),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fā)表之著作。 利用人:任何人利用目的: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利用行為:重製用圖書館的機器重製用非供公眾使用的機器重製客體:限於已公開發(fā)表之著作利用範圍:合理範圍以圖書館的影印機影印空中英語中的文章以便利商店之機器影印?,46,引用(52

34、),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fā)表之著作。 利 用 人:任何人利用目的:報導、評論、教學、研究 、其他正當目的(例如:著書)利用行為:引用(部分重製)節(jié)錄或抄錄他人著作供自己著作之注釋或參 證之用引用之部分係附屬於自己著作之內引用部分與自已部分得加以區(qū)別引用之對象:已公開發(fā)表之著作利用範圍:合理範圍例如:簡報中,如需引用他人著作、圖片,是否屬於合理使用?,47,公益活動

35、(第55條),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fā)表之著作例如:公益演唱會政府機關福委會,借用機關場所播放租來的DVD供員工休閒娛樂,是否違反著作權法,48,合理使用 Fair Use,對所利用之著作應以合理之方式明示其出處(64)對著作人之著作人格權不生影響。(66)註明出處是著作利用人的義務,並不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即屬於合理使

36、用,49,合理使用之判斷基準,著作之合理使用是否合於§44~§63規(guī)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形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利用之目的和性質:包括係為商業(yè)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著作性質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xiàn)在價值的影響,2024/2/29,50,著作權侵害的責任,民事責任 排除侵害請求權防止侵害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刑事責任: 論罪科刑原則告訴

37、乃論(不告不理)例外非告訴乃論(公訴),教師授課涉及著作權問題,學校老師為了授課需要製作的教材,其著作權是屬於誰的?著作權第11條規(guī)定教材未必屬於老師在「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只要能夠證明自己的創(chuàng)作並非「職務上所完成之著作」,著作權仍然是屬於老師自己的。--若是老師接受學校的安排從事特定輔助教材或教具的製作,以供學校師生利用,或是學校接受教育部的專案補助,指定特定老師參與該專案計畫時,此時,老師與學校間的僱用關係,會使老師在前述接

38、受學校指示或是職務分配所從事的輔助教材或教具,成為一種「職務上所完成之著作」,51,教學活動,老師為了增加學生學習興趣,自行從網(wǎng)路下載圖片以編寫教材,影印給同學使用,能否主張合理使用?是否只要註明出處即不違反著作權法?第46條明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fā)表之著作?!沟降兹绾问褂?,用到怎麼樣的程度才算合理範圍,必須依照具體個案的情況來認定。智慧局編有(教師授課著作權錦

39、囊)可供參考,教學活動,老師因教學需要,可否課堂上播放影片給同學看?在課堂中播放影片,屬「公開上映」行為。老師播放「公播版」或「教育版」影片,自屬合法。惟如教師欲在課堂上播放之影片非屬「公播版」或「教育版」的影片光碟或錄影帶(例如僅供個人家庭內觀賞之家用版),應注意取得著作財產(chǎn)權人之授權,否則必須合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guī)定,以免侵害他人著作財產(chǎn)老師如果基於非營利的教育目的,播放的影片與課程內容相關,而且所利用的質與量占被利用原著作

40、的比例低,其利用結果對於影片的市場不會造成「市場替代」的效應,可依著作權法第52條之規(guī)定引用部分影片,作為教材的內容而在課堂上播放,不必取得授權。,53,,在校期間在老師指導下完成之報告,老師要求學生簽立「學生願意放棄該報告之著作財產(chǎn)權」約定書,其效力如何?從網(wǎng)路下載圖片,然後在上面加一些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這樣會違反著作權法嗎?,54,,學校之期中、期末考試試題,是否屬著作權所保護之標的?學校辦理考試,將某位作家的散文納入閱讀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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