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農民的構成及其變化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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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一、問題的提出及筆者的研究態(tài)度關于中國古代農民構成的歷史,史學界一些流行觀點似乎有待商榷,而更重要的是需要深入研究,筆者感到的問題有:農民只是指或主要是指佃農嗎人們只要說到封建時代的農民,便會意識到佃農,因為人們認為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地主和農民,與地主處于對立面的農民當然是佃農了,然而佃農真能代表整個農民,可以不顧及與佃農并存的自耕農嗎事情正是這樣,一些研究者忽視了自耕農的大量存在,農民結構就難于認清了。與第一個問題相聯(lián)系,自耕農和佃

2、農在農民構成中各占何種地位,誰是主體,有無變化古代的地主與農民構成是什幺關系,是絕對地與農民概念不兼容,不能在一定意義上被視為農民嗎小土地所有制和小農制經濟如何成為封建經濟基礎和專制基礎一些研究者是這樣指出的,但是古代土地所有制的性質是聚訟多年而不決的問題,且不說土地國有和私有的問題,就以多數(shù)人認為的大上地所有制在土地制度中占主導地位來說,小土地所有制又何以能有那樣的作用呢看來它同農民構成及與國家的關系問題需要深入探討。農民構成是研究農

3、民問題的基礎,設若連那些人是農民都不清楚,恐怕難于對與此相關的社會基本矛盾、階級關系、等級關系、政府政策及其歸宿、政治斗爭及農民運動、中國古代歷史特點等一系列重要歷史問題作出準確的說明,因此對農民構成史值得下功夫作一番考查。關于古代農民構成史,僅見幾篇專題或涉及較多的,有王毓銓:激《中國歷史上農民的身份寫作提綱》,劉毓璜:《試論西漢時代的自耕農經濟》,束世澄:《論漢宋間佃農身份》,楊國宜:《宋代農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生活》以及筆者的《關于

4、中國封建時代自耕農的若干考查》、《清代自耕農與地主對土地的占有》等??梢哉f研究尚很缺乏,但相關問題討論很多,如土地所有制、農民戰(zhàn)爭都曾經是爭論的熱點,岐見多,這就使研討的問題復雜化,增大了難度。筆者對這題目范圍大、時間跨度長、研究岐議多的論題,雖頗有興趣,也有所接觸,拜讀了上述時賢的,還閱覽了侯外廬《關于封建主義生產關系的一些普遍原理》等論著,時代人們還是這樣認識的。安徽王氏家訓告誡子孫按時完納錢糧:“剛有租、身有傭,民分應爾。所有編折

5、銀兩,依限報納,米粒照征送完,庶免拖欠之罪”。講百姓本分,應當承擔賦稅義務,根本原因就是土地為王者所有。洪秀全的先人說:“君恩重于親恩,諺云‘寧可終身無父,不可一日無君’”。人們能活著,包括土地在內的一切都是皇帝給的,當然把天王老子看得比親爹神圣。一切為皇帝所有的觀念,于天命觀。漢人貢禹說:“王者受命于天,為民父母”,鮑宣對皇帝講:“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為皇天子,下為黎庶父母,為天下牧養(yǎng)元元”。說白了,天是人間最高主宰,國君是天子

6、,是百姓的父毋,代天施恩,是天把土地、人民、政事交給他的,人們信天,就要尊奉天子,承認國君對:土地的最高所有權。有政權就有土地的最高所有權,洪秀全的“天朝田畝制”,不就把轄區(qū)的土地看作他所代表的太平天國所有嗎!施行有關田地的種種制度,力求實現(xiàn)土地王者所有的理論。許多朝代都宣布:仁地制度,諸如授田、限田、限民名田、屯田、占田、均田、更民田制度等。如王莽新朝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不久,因百姓愁怨,又允許買賣”。

7、奴婢問題不是這裏要說的事項,單講土地,他把田地叫做“王田”,是土地為其所有觀念和權力的表述,所以他可以一會兒允許買賣,一會兒又不準出售,許不許買賣,這就是土地制度,就是國君有土地最高權力的表現(xiàn)。制度里的買賣權之外,還包含賜予或收回土地的權力,即將墾田賞賜給貴族和官員,封賞的土地有的是國有的,也有私人的,皇帝都有權使用。國有的,君主有權處置自不必說了;私有的,也有權,那是把私有的當作國有的一樣來處理。如金朝“拘刷良田”給女真人,后來清朝的

8、“圈地”——“將民地圈給旗人,仍系民人輸租自種”。圈地辦法是政府派遣官員,騎馬拿繩索將所經過的地方加以丈量,就成為官地,分賜八旗將士,叫做“圈撥”;所圈之地有好有壞,八旗將士不要次地,又重新圈占好地,是為“圈換”;把被圈占田地的農民強行遷移到口外、關外,叫做“撥補”。造就是明目張贍地剝奪腰民小塊土地,被圈占了耕田的農民,“離其田園,別其墳墓”?!皨D女流離,哭聲滿路”??梢娀实圩罡邔蛹壨恋厮袡嗟臍埍┬?。把民間的私田強行劃給猛安某克、八旗

9、將士,金朝、清朝如出一轍,如果說這是少數(shù)民族政權初建時的殘暴情形,有點例外,那幺明朝皇帝的以民田建設皇莊、勛貴莊田就不足為奇了?!睹魇肥池浿尽吩跀⑹龌是f和勛貴莊田時說,“諸王、外戚求請及奪民田者無算”,“蓋中葉以后,莊田侵奪民業(yè),與國相終云”。明憲宗時建宮中莊田,原來只有三十五頃地畝,后來“占過民地四十頃”,擴展到七十五頃。就類事實說明王權對土地的最高權力。強占私田為官田。政府將百姓、官僚的私田,通過諸種手段占為官田。手法之一是“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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