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學(第二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教學課件 ppt 作者 樊崇義 刑事訴訟法學(第二版)課件(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樊崇義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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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 刑事訴訟法學(第二版) 主 編 樊崇義,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第一節(jié) 刑事訴訟,一、訴訟 訴訟是國家司法機關按照統(tǒng)治階級的意志解決訟爭的活動。按照國家的歷史類型,訴訟可以分為奴隸制國家訴訟、封建制國

2、家訴訟、資本主義國家訴訟和社會主義國家訴訟。按照訴訟程序的特征,訴訟可以劃分為控告式(或曰彈劾式)訴訟、糾問式(或曰審問式)訴訟和混合式(或曰審問辯論式)訴訟。近現(xiàn)代西方國家的訴訟形式又有當事人主義和職權主義之劃分。按照訴訟的任務和訴訟法律關系構成的不同,訴訟可以劃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二、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是指在國家專門機關的主持和相關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查明犯罪事實、追究和懲罰犯罪、保障人權的活動。

3、 刑事訴訟有廣義和狹義的區(qū)分。廣義的刑事訴訟,是指國家為實現(xiàn)刑罰權的全部訴訟行為。就訴訟活動的主體而言,包括國家的公安機關(包括安全機關、軍隊保衛(wèi)部門等)、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監(jiān)獄等執(zhí)行機關,以及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就其訴訟行為和程序而言,包括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zhí)行等。,狹義的刑事訴訟專指審判程序,即公訴人提起公訴或自訴人提起自訴以后,人民法院與控、辯雙方以及控辯雙方相互之間的訴訟行為。有著自己的特點:

4、 1.刑事訴訟必須由法定的專門機關主持進行,其他國家機關無權進行。 2.刑事訴訟活動必須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進行。 3.刑事訴訟活動必須依法進行。 4.刑事訴訟活動的內(nèi)容是解決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應當受到刑事處罰,以及處以什么樣的刑罰的問題。 5.刑事訴訟是在特定的訴訟形式(或曰訴訟模式、訴訟結構)下進行的。,6.刑事訴訟的目的是準確

5、、及時、合法地揭露、證實犯罪,依法懲罰犯罪,同時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最終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經(jīng)濟建設順利進行。,,第二節(jié) 刑事訴訟法 一、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刑事訴訟法是國家的基本部門法之一。它是關于刑事訴訟程序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即有關刑事訴訟活動的進行、訴訟的方式、訴訟內(nèi)容及其效力的各項規(guī)定的總稱。,,在我國,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的調(diào)整公安機關

6、(含國家安全機關等)、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監(jiān)獄等機關,以及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guī)范。 二、刑事訴訟法的淵源 1.憲法。 2.刑事訴訟法典,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3.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其他法律、法令中有關刑事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 4.國家立法機關就刑事訴訟程序有關問題所作的決定或補充規(guī)定。 5.司法解釋。,6.有關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

7、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的規(guī)定。 7.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為了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令而頒布的行政法規(guī)中的有關刑事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或就本部門業(yè)務工作中與刑事訴訟有關的問題所作的規(guī)定。 8.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所頒布的地方性法規(guī)中有關刑事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及其所作的解釋。 9.有關國際條約。,第三節(jié) 刑事訴訟法與憲法、相鄰部門法的關系,一、刑事訴訟法與憲法的關系 1.刑事訴訟法是以憲法為根據(jù)而制定的國家基本法之一,

8、刑事訴訟法與憲法的關系是“子法”與“母法”的關系。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內(nèi)容,務必符合憲法的基本原則及其所規(guī)定的刑事司法制度、組織和原則。 2.我國憲法所規(guī)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決定了刑事訴訟法的指導思想、任務、基本原則和訴訟程序。   3.刑事訴訟法與憲法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憲法是制定刑事訴訟法的根據(jù),刑事訴訟法是憲法所規(guī)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的具體體現(xiàn)。,二、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關系 刑事訴訟法和

9、刑法都是國家追究犯罪和懲罰犯罪的重要工具。刑法是實體法,是規(guī)定什么行為構成犯罪,應當如何處以刑罰的法律;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從所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上保證實體法的貫徹實施,它規(guī)定公、檢、法機關應當按照怎樣的步驟、原則和方法追究和懲罰犯罪。刑法是刑事訴訟進行的內(nèi)容和實體上的依據(jù),刑事訴訟法是刑法正確實施的保證。二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三、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關系 三個訴訟法同是程序法,都是

10、為實體法的正確實施服務的。所以,三個訴訟法中規(guī)定的許多訴訟原則、制度和程序都是相同的。但是,由于三大訴訟法所要保證實施的實體法是不同的,所以它們各自要解決的實體問題的性質(zhì)也有所不同:刑事訴訟法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刑事被告人是否犯罪及其應否負刑事責任的問題;民事訴訟法要解決的是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糾紛與爭議的問題;行政訴訟法所要解決的則是維護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公民和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問題。三大訴訟法的任務、目的的差異,使它們在

11、訴訟原則、制度和程序方面又有許多不同。,第四節(jié) 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對象 1.刑事訴訟法律規(guī)范 2.刑事訴訟理論 3.刑事訴訟實務,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的歷史沿革,,第一節(jié) 外國刑事訴訟法的歷史沿革,一、外國刑事訴訟立法的沿革 1.上古的刑事訴訟立法 2.中古的刑事訴訟立法 3.近現(xiàn)代刑事訴訟立法  二、國際社會制定的刑事司法國際準則 《公民權利公約》所確立的刑

12、事司法國際準則的內(nèi)容主要有: 1.權利平等原則?! ?2.司法補救。,3.生命權的程序保障?!?4.禁止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5.人身自由和安全的程序保障?!?6.所有被剝奪自由的人應給予人道或尊重人格尊嚴的待遇?!?7.獨立、公正審判。 8.辯護的權利。 9.對未成年人的特別保障。

13、 10.無罪推定。 11.反對強迫自證其罪。 12.刑事賠償。 13.禁止雙重危險。 14.罪刑法定原則。,第二節(jié) 中國刑事訴訟法的歷史沿革,一、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  1.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的沿革 2.中國古代的司法機構 3.中國古代的起訴制度 4.中國古代的審判制度 5.中國古代的證據(jù)制度 二、清末

14、的刑事訴訟法 三、中華民國的刑事訴訟法 1.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刑事訴訟法 2.北洋政府時期的刑事訴訟法 3.國民黨政府時期的刑事訴訟法,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事訴訟法 1.建國初期頒布的有關單行法規(guī)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制定 3.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修正 4.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再修改,第三章

15、 刑事訴訟基本理論范疇,第一節(jié) 刑事訴訟的目的 一、訴訟目的的含義 二、刑事訴訟的目的 1.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 2.懲罰犯罪,保護人民; 3.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 三、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雙重目的的統(tǒng)一,第二節(jié) 刑事訴訟的價值 1.價值的含義 2.刑事訴訟價值的多元性 3.功用意義上的價值 4.刑事

16、訴訟多元價值的平衡,第三節(jié) 刑事訴訟的職能 一、刑事訴訟職能的含義 訴訟職能指在訴訟中,訴訟主體基于某一特定職權或特定地位,承擔相應的職責、具有相應的效能。 二、訴訟職能的分離 1.控訴(公訴)職能從審判職能中分離 2.辯護職能獨立于審判和控訴,從而形成了現(xiàn)代訴訟的基本格局,三、基本職能和非基本職能   刑事訴訟職能可以分為基本職能和非基本職能兩類?! ?

17、 1.將控訴、辯護和審判視為刑事訴訟的三大基本職能,是因為在近代以后的刑事訴訟中,缺乏其中任何一項,訴訟的意義都是不完整的?!?2.非基本職能是指控訴、辯護、審判以外的其他職能,包括法定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等在訴訟中履行的職能,以及公安司法機關履行的除基本職能以外的其他職能。,四、訴訟職能的界限及其意義 控訴、辯護和審判三大職能的劃分,不僅具有形式上的意義,而且具有實質(zhì)上的意義。三大訴訟職能

18、的關系是既互相依賴、存在共生現(xiàn)象,又互相對立、相互排斥的。 1.審判職能的排他性表現(xiàn)為:①法院享有對審判的獨占權。②實行不告不理原則。③防止審前預斷原則。 2.控訴職能相對于其他兩大職能也具有排他性,法律往往對控訴權人的范圍作出規(guī)定,控訴權通常只能由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的人行使。,3.辯護職能也是如此,辯護職能與其他兩項職能相排斥的一個突出表現(xiàn)是辯護律師承擔保守職業(yè)秘密的義務——辯護律師作為辯護職能的重要承擔

19、者,有權拒絕提供認定其當事人犯罪的證據(jù),有權拒絕披露被告人告訴他的有關犯罪的情況。,第四節(jié) 刑事訴訟的模式,一、訴訟模式的含義和各自特征 訴訟模式是由不同刑事庭審方式的本質(zhì)性特征所構成的相互區(qū)別的訴訟類型。 (一)早期的彈劾式訴訟 早期的彈劾式訴訟(Accusatorial Procedure)主要在古羅馬共和國時期和帝國初期實行,古羅馬帝國中后期則漸變?yōu)榧m問式訴訟。 古羅馬彈劾式訴訟的典型特征是:控訴與審判職

20、能分離,實行不告不理原則。 (二)傳統(tǒng)的糾問式訴訟 糾問式訴訟(Inquisitorial Procedure)是繼彈劾式訴訟之后出現(xiàn)并盛行于歐洲中世紀中后期的訴訟制度。,糾問式訴訟的本質(zhì)特征是法官主動依職權追究犯罪。具體表現(xiàn)為: 1.在糾問式訴訟中,控訴職能與審判職能不分,集于法官一身。 2.不實行不告不理原則。刑事訴訟的開始和推進,不取決于被害人的告訴,即使沒有被害人的告訴,國家官吏也可以主動發(fā)

21、現(xiàn)和追究犯罪。 3.在訴訟中,原告人和被告人都沒有訴訟主體地位,被告人更是只承擔訴訟義務的被追究的客體。 4.糾問式訴訟與野蠻的刑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被告人成為被拷訊的對象。,(三)職權主義訴訟模式  職權主義訴訟(Litigation System)模式,國外也有學者稱之為“糾問式訴訟”(Inquisitorial Procedure)。繼承了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主要為德國、法國等大陸法系國家所實行。

22、 純粹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的特征是: 1.法官推進訴訟進程; 2.法官主動依職權調(diào)查證據(jù),可以主動詢問被告人、證人、鑒定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證明方法; 3.采不變更原則,案件一旦起訴到法院,控訴方不能撤回起訴,訴訟的終止以法院的判決作為標志。,(四)當事人主義(對抗制)訴訟模式  對抗制訴訟(Adversary System),又稱“雙方對爭制度”、“當事人主義”訴訟、“辯論主義”訴訟、“競

23、爭主義”訴訟。 英美法系采對抗制訴訟,其主要特征是: 1.訴訟進程由控辯雙方推進。 2.案件事實的發(fā)現(xiàn)委諸控訴方和辯護方的舉證和辯論,在法庭調(diào)查中實行交叉詢問制度。 3.法官不主動依職權調(diào)查證據(jù),自我克制是法官在案件調(diào)查活動中的慣例。 4.實行變更原則,允許控訴方變更、追加、撤回訴訟,允許控訴方與辯護方進行辯訴交易。,,5.實行起訴認否程序,在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人自愿而不是被強迫作

24、出有罪的供述,對案件事實無須進行舉證和辯論,法官可以徑行作出有罪判決,被告人這種供述的效果與民事訴訟中的承認并無不同。 6.實行陪審團制度,由一定數(shù)量的非專業(yè)人士(通常為12人)組成陪審團,負責對事實的有無進行裁決。陪審團制度對對抗制訴訟程序的設置和訴訟規(guī)則的形成具有決定性作用。 (五)混合式訴訟模式  混合式訴訟,又稱“折衷主義”訴訟。這一訴訟模式兼采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和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的因素而形成,主要代表國家是日本

25、和意大利。,混合式訴訟的特征是: 1.保留了法官主動依職權進行調(diào)查證據(jù)的權力,注重發(fā)揮法官在調(diào)查案件事實方面的能動性,表現(xiàn)了對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的優(yōu)勢的客觀態(tài)度。 2.大力借鑒對抗制訴訟的因素,在訴訟中注重發(fā)揮控辯雙方的積極性,注重控辯雙方平等對抗?!?二、訴訟模式理論  1.正當程序模式和犯罪控制模式  2.爭斗模式和家庭模式 3.對抗模式(當事人抗爭模式)和非對抗模式(糾明

26、模式),4.同位模式和階層模式 三、 我國當代刑事訴訟模式 我國通過《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而建立的法庭審判機制,在原有的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的基礎上吸收了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的因素,使我國的開庭審判機制具有明顯的混合色彩,表現(xiàn)為如下特點: 1.注重強化控辯雙方的積極作用,為控辯雙方的舉證和辯論留下更多空間?! ?2.強化控、辯職能的同時,保留了審判人員主動依職權進行調(diào)查的權力。  

27、 3.法庭審判方式更加靈活?! ?4.未能防止預斷。,第五節(jié) 刑事訴訟的結構,一、刑事訴訟結構的含義 刑事訴訟構造,是指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及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這個定義包含的內(nèi)容較廣,分為兩個部分:  1.刑事訴訟法確立的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 ?.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二、訴訟結構與訴訟功

28、能 訴訟結構是由控訴、辯護和審判三方構成的相互聯(lián)系的體系。 刑事訴訟的功能是揭示案件真相、確認犯罪行為人及其刑事責任,并在此過程中保障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自由權利不受侵犯。 三、我國刑事訴訟結構及其優(yōu)化 要優(yōu)化刑事訴訟結構,需要將“倒三角形”結構轉變?yōu)椤罢切巍苯Y構。理由是:,1.在刑事訴訟中,結構模式的選擇是由對該結構發(fā)揮的功能的預期所決定的。 2.非正三角形

29、結構的設計容易造成法官在訴訟過程中失去中立立場,偏向于控訴或者辯護一方,甚至與控訴或者辯護一方混同;控訴與辯護兩方訴訟地位失衡,其中一方(往往是控訴方)高居另一方之上;兩方訴訟權利不對等,另一方(往往是辯護方)權利受到壓抑。 3.刑事訴訟的功能是揭示案件真相,確認犯罪行為人及其刑事責任,并在此過程中保障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自由權利不受侵犯。 4.檢察機關當事人化。,第六節(jié) 刑事訴訟的主體

30、 一、訴訟主體的含義  訴訟主體應指參與訴訟活動并在訴訟中擁有一定權力或者享有一定權利、履行一定職責或者承擔一定義務的機關或者個人?! 《⒃V訟主體理論的實踐意義  三、訴訟主體的范圍  在刑事訴訟中,訴訟主體可以分為兩類:  1.權力主體,即在刑事訴訟中享有法律所賦予的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2.權利主體,即在刑事訴訟中享有一定訴訟權利、負有一定訴訟義務的除國家專門機關工作

31、人員以外的人,統(tǒng)稱為“訴訟參與人”??煞譃閮纱箢悾孩佼斒氯?;②其他訴訟參與人。,第七節(jié) 刑事訴訟的客體  一、訴訟客體的含義  訴訟客體為訴訟實施的對象。  二、案件與訴  三、案件的單一性  所謂“刑事案件之單一性”,意味著“法院對此一案件,只能行使一個刑罰權,為一次裁判,如經(jīng)判決確定后,不得重為訴訟之客體”?! ?.被告人單一  2.犯罪事實單一,四、案件的同一性 案件是否同一以被告人和犯罪事實是否

32、相同為標準;也就是說,必須具有人的同一性及物的同一性兩項要素,才能確定案件具有同一性。易言之,判斷案件同一的標準是:被告人同一和犯罪事實同一。,第八節(jié) 刑事訴訟行為 一、刑事訴訟行為的含義 二、 訴訟行為的效力 (一)訴訟行為的成立與有效 具體而言,訴訟行為的有效需要符合如下要件: 1.行為人有行為能力?! ?2.行為人的意思與表示應當一致。   3.意思表示應當出自本人的

33、意思。 (二)訴訟行為的不成立與無效 三、訴訟行為的放棄與撤銷 可以撤銷的訴訟行為主要包括: 1.當事人或第三人為行使權利而進行的訴訟行為一般都可以撤銷。 2.檢察機關在第一審判決之前可以撤回起訴。,3.不能以上訴方式獲得救濟的法院裁定、決定可以由法院自行撤銷。 4.確有錯誤的判決,允許以特定程序予以撤銷。  不過,有的訴訟行為是不可撤銷的: 1.指定辯護不可撤銷。

34、 2.只能由其他機關撤銷的訴訟行為,進行該行為的機關不能自行撤銷。 3.撤銷某一訴訟行為需要經(jīng)過法院審查而法院不準許撤銷的。 4.判決既經(jīng)宣告,對于判決中的表述錯誤可以更正,不必撤銷;發(fā)現(xiàn)判決有實質(zhì)錯誤的,非依特定程序(審判監(jiān)督程序)不可撤銷。,第四章 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第一節(jié)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概述 所謂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就是指貫穿于刑事訴訟全過程,對刑事訴訟法的制定和實施具

35、有普遍指導意義和規(guī)范作用的、國家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在進行或參與刑事訴訟時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應當具有以下幾項特征: 1.規(guī)范性。  2.根本性。  3.普適性。,第二節(jié) 刑事訴訟的公理性原則  一、程序法定原則  程序法定原則,也稱為法制國家程序原則,程序法制原則,其基本含義是指國家刑事司法機關的職權及其追究犯罪、懲罰犯罪的程序,都只能由作為國民代表集合體的立法機關所制定的

36、法律來加以明確規(guī)定,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賦予的職權,司法機關不得行使,司法機關也不得違背刑事訴訟法所明確設定的程序規(guī)則而任意決定訴訟的進程?! 《⑺痉▽彶樵瓌t  司法審查原則,是指未經(jīng)法院的司法審查,任何人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者科處其他刑罰;未經(jīng)法院審查,不得對公民實施逮捕、羈押等強制措施以及其他強制性偵查措施。,三、控審分離原則  控審分離原則涉及控訴和審判兩大訴訟職能的配置。從內(nèi)容上看,控審分離原則具有結構和程

37、序兩方面的意義。結構意義上的控審分離,指的是作為兩種功能不同的訴訟職能,控訴職能與審判職能應當由不同的國家機構分別承擔。 四、審判中立原則  審判中立原則是指審判機關作為裁判者應當在訴訟過程中與糾紛的雙方當事人保持同等的距離,對雙方采取不偏不倚的態(tài)度和行為。為維護訴訟機制的正常運作,必須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確保審判的中立性:,1.必須實現(xiàn)司法獨立。 (1)資源保障。 (2)資質(zhì)保障。 (3)

38、身份保障 (4)權利保障。 2.要建立程序保障機制。 (1)管轄制度。 (2)回避制度。 (3)合議制和陪審制。,五、控辯平等原則 作為與審判中立相對應的一項訴訟原則,確立控辯平等原則的目的在于正確定位控辯雙方在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據(jù)控辯平等原則的要求,代表國家追訴的偵控機關與作為個人應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間應當在地位平等、權利對等的基礎上,展開對抗求證活動。控辯平等包括“平等

39、武裝”和“平等保護”兩方面的要求。 從現(xiàn)代各國的刑事訴訟立法來看,一般都賦予被追訴方以下訴訟特權: 1.無罪推定。 2.控方在庭前單方開示證據(jù)。 3.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六、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未經(jīng)司法程序最終判決為有罪之前,都應被推定為無罪之人。 無罪推定原則實際上是關于被追訴人在訴訟中的法律地位的一種法律

40、推定,這種推定主要是解決證明責任分配的問題,具體而言: 1.反對強迫自證其罪。 2.疑問有利于被告。,七、辯護原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為自己進行辯護是現(xiàn)代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刑事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訴訟中的基本權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僅在審判階段,而且在偵查、控訴階段均可以行使辯護權。 根據(jù)辯護原則的要求: 1.被追訴人享有自行辯護權。 2.被追訴人

41、有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 3.被追訴人有獲得刑事司法援助的權利。,八、參與原則 參與原則首先就意味著當事人對訴訟的參與。據(jù)此,我們可以知道,當事人在參與訴訟中享有以下幾方面的權利: 1.知情權。 2.在場權。 3.訴權。 公民參與訴訟有以下途徑和形式: 1.協(xié)助司法。 2.見證司法。,3.決策司法。 4.監(jiān)督司法。   九、及時性原則 所

42、謂及時性原則,是指現(xiàn)代刑事訴訟應當以正當、迅速解決刑事案件為目的, 不僅要求查明案件的事實真相,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而且要求迅速、及時地執(zhí)行刑事程序,使案件在合理的時間內(nèi)得到解決,以實現(xiàn)訴訟的高效化。,十、比例原則 所謂比例原則,它是指刑事追究措施,特別是侵犯基本權利的措施在其種類、輕重上,必須要與所追究的犯罪行為相適應。對于輕微的犯罪,不能適用嚴厲的追究措施,而對于社會危害性嚴重的犯罪也不能適用較輕的追究措施

43、。 十一、一事不再理原則 一事不再理原則的確切含義應當包括兩個方面:①訴訟系屬效力,即原告不得就已起訴之案件,于訴訟系屬中再行起訴;②判決的既判力,即判決確定后,當事人不得就已經(jīng)判決的同一案件再行起訴。,第三節(jié)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一、人權保障原則 人權保障原則,具有廣義和狹義兩層涵義:廣義上的人權保障原則,是指刑事訴訟法應當尊重和保障所有參與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44、狹義上的人權保障原則,往往與“懲罰犯罪”相對稱,被視作現(xiàn)代刑事訴訟法的兩大基本任務和目的之一,這個意義上的“人權保障”原則,有其特定涵義,指的是刑事訴訟法對被追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尊重和保障?!?二、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 1.進行刑事訴訟的權力具有國家專屬性。,2.公、檢、法三機關之間在行使職權時,應當分工負責,相互之間不得出現(xiàn)權力配置和行使上的混或合一。 三

45、、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則 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則是國際通行的程序法定原則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具體體現(xiàn)。現(xiàn)代程序法治要求社會主體對程序法的一體遵行。不僅公民應當遵守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作為行使刑事訴訟職權的國家機關,更應當帶頭遵守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

46、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具體而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含義: 1.審判權和檢察權的行使不受非法干涉。 2.獨立的檢察權、審判權應當由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集體行使。 五、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 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分工

47、負責,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進行刑事訴訟活動時,根據(jù)法律應當有明確的分工,三機關應當在法律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nèi)行使職權,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既不能互相取代,也不應互相推諉。 2.互相配合,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進行刑事訴訟時,應當在分工負責的基礎上,相互支持,協(xié)調(diào)一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追究犯罪、懲罰犯罪,保障涉訟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務;而不能各行其是、畫地為牢

48、,甚至相互扯皮、互相抵消力量。 3.互相制約,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進行刑事訴訟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相互制約、相互平衡,以期及時發(fā)現(xiàn)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錯誤,并加以糾正,以保證法律的準確實施、正確懲罰犯罪、保障無辜公民不受刑事追究,做到不枉不縱、不錯不漏。,六、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原則 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專門法律監(jiān)督機關,有權對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實行法律監(jiān)督,這一原則被稱為

49、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原則,簡稱檢察監(jiān)督原則。檢察官的這種“國家權力之雙重控制”功能,使得檢察官不僅是刑事訴訟的參與者,更是程序的監(jiān)督者,這突出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 1.在偵查程序中,檢察官需對警察的偵查活動施以法律監(jiān)督,防范警察濫用權力演變?yōu)闄嗔Σ皇苤萍s的“警察國家”。 2.在審判程序中,檢察官的責任不僅是提出指控,并且負責監(jiān)督法院遵守程序規(guī)則,防止法官專權擅斷、枉法裁判。,七、反對強迫自證

50、其罪原則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jié)輕重的各種證據(jù)。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jù),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jù)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xié)助調(diào)查。,八、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51、的權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不通曉當?shù)赝ㄓ玫恼Z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應當為他們翻譯。在少數(shù)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雜居的地區(qū),應當用當?shù)赝ㄓ玫恼Z言進行審訊,用當?shù)赝ㄓ玫奈淖职l(fā)布判決書、布告和其他文件。,使用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含義: 1.各民族公民,無論是作為當事人還是作為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都有權使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從事訴訟行為。 2.在少數(shù)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雜居的地區(qū)

52、,公安司法機關應當用當?shù)赝ㄓ玫恼Z言進行審訊,用當?shù)赝ㄓ玫奈淖职l(fā)布判決書、布告和其他文件。 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原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原則包括以下含義: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既可以自行辯護,也可以委托辯護。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全過程中均有權獲得辯護。③被告人有權獲得法律援助。,十、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原則 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

53、不得確定有罪。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兩層含義: 1.定罪權只能由人民法院統(tǒng)一行使。 2.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要求在人民法院作出最終判決前,不得將嫌疑人、被告人視為有罪之人。 3.疑罪從無。 十一、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原則 具有法定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有以下要

54、求: 1.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于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二、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原則 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犯罪,依照刑法規(guī)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的

55、規(guī)定,即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程序,由公安司法機關進行立案、偵查、起訴和審判,不應對外國人實行差別對待。,但是,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在我國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而是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十三、刑事司法協(xié)助原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我國司法機關和外國司法機關可以相互請求刑事司法協(xié)助。,第五章 我國刑事訴訟的專門機關與訴訟參與人

56、,第一節(jié) 公安機關 一、公安機關的性質(zhì)與組織體系 公安機關是國家的治安保衛(wèi)機關,是各級人民政府即國家行政部門的組成部分,擔負著保衛(wèi)國家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任務。公安機關屬同級人民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在性質(zhì)上屬行政機關。 二、公安機關的職權  1.立案權?! ?.偵查權。  3.執(zhí)行權。 三、刑事訴訟中其他行使偵查權的機關  1.國家安全機關是國家的安全保衛(wèi)機關,是各級人

57、民政府的組成部分。,2.軍隊保衛(wèi)部門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安全保衛(wèi)機關,不是國家公安機關的組成部分,在行政、業(yè)務上自成體系,不受公安機關的領導?! ?.監(jiān)獄是國家的刑罰執(zhí)行機關,是實現(xiàn)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對罪犯進行勞動改造的主要場所。,第二節(jié) 人民檢察院 一、人民檢察院的性質(zhì)與組織體系 我國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是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的專門機關。人民檢察院的組織設置為:

58、 1.最高人民檢察院。 2.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①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②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轄市人民檢察院;③縣、市、自治縣和市轄區(qū)人民檢察院。 3.專門人民檢察院。,二、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檢察院的職權主要有: 1.偵查權。 2.公訴權。 3.訴訟監(jiān)督權。但應當注意的是,人民檢察院沒有執(zhí)行逮捕的權力,

59、逮捕只能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第三節(jié) 人民法院 一、人民法院的性質(zhì)和組織體系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我國人民法院組織體系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構成。 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是監(jiān)督關系。上級人民法院監(jiān)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二、人民法院的職權 人民法院有下列職權:①有權直接受理自訴案件,并根據(jù)案件的具

60、體情況作出處理,或者決定開庭審判,或者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自訴; ②有權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決定開庭審判; ③有權對被告人決定逮捕和采取拘傳、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等強制措施;④有權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證據(jù)進行調(diào)查核實,必要時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查封、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⑤有權對違反法庭秩序的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員進行必要的處罰;⑥有權根據(jù)事實和法律對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無罪、罪

61、重或者罪輕、處罰或者免刑的判決;⑦有權對訴訟程序問題和部分實體問題作出裁定或者決定;⑧有權收繳和處理贓款、贓物及其孳息;⑨有權執(zhí)行某些判決和裁定;⑩有權對執(zhí)行中的某些問題進行審核裁決;?有權向有關單位提出司法建議。 人民法院雖有權進行勘驗、檢查、查封、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但是沒有搜查權。,第四節(jié) 訴訟參與人 一、當事人  當事人是指與案件的結局有著直接利害關系,對刑事訴訟進程發(fā)揮著較大影響作

62、用的訴訟參與人。 (一)被害人 被害人是其人身、財產(chǎn)或者其他權益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被害人作為當事人有以下特點: 1.被害人作為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與案件結局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 2.被害人通常也是了解案件情況的人,其陳述本身是法定的證據(jù)來源之一。 3.被害人既有權要求公安司法機關追究犯罪和懲罰犯罪,保護其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也有權要求經(jīng)濟賠償,保護其財產(chǎn)權利。,4

63、.被害人作為訴訟當事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于大致相同的訴訟地位,也擁有許多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對應的訴訟權利。 (二)自訴人 自訴人是指在自訴案件中,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對于自訴人,需要指出以下兩點: 1.只有在自訴案件中,才存在自訴人 2.自訴案件中,自訴人的地位相當于原告,承擔控訴職能。,(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

64、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對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的兩種稱謂。公訴案件,受刑事追訴者在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以前,稱為“犯罪嫌疑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訴以后,則稱為“被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地位。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擁有一系列訴訟權利的訴訟主體,居于當事人的地位。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案件結局有著直接利害關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還是重要

65、的證據(jù)來源。,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防御性權利主要有: ①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②有權自行或在辯護人協(xié)助下獲得辯護。 ③有權拒絕回答偵查人員提出的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④有權在開庭前10日收到起訴書副本。 ⑤有權參加法庭調(diào)查,就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發(fā)表陳述,向證人、鑒定人發(fā)問,辨認、鑒別物證,聽取未到庭的

66、證人的證言筆錄、鑒定人的鑒定意見、勘驗檢查筆錄和其他證據(jù)文書,并就上述書面證據(jù)發(fā)表意見;,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有權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意見。 ⑥有權參加法庭辯論,對事實的認定和法律的適用發(fā)表意見,并且可以與控訴方展開辯論。 ⑦有權向法庭作最后陳述。 ⑧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對自訴人提出反訴。 (2)犯罪嫌疑人、

67、被告人享有的救濟性權利主要包括: ①有權申請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書記員、鑒定人、翻譯人員回避,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不服的,有權申請復議。 ②對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有權申請取保候?qū)彙?④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⑤對于人民檢察院

68、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73條第2款的規(guī)定作出的不起訴(即酌量不起訴,或曰酌定不起訴)決定,有權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以書狀或者口頭方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從而啟動第二審程序。 ⑦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權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申訴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42條所規(guī)定的5種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3)犯罪嫌疑人、被告

69、人還享有一系列程序保障。這些程序保障有:在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情況下,不得被確定有罪;獲得人民法院的公開審判;獲得人民法院獨立、公正的審判;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不受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以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及其他非法方法進行的訊問;不受偵查人員實施的非法逮捕、拘留、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等強制措施;不受偵查人員的非法搜查、扣押等偵查行為;在提出上訴時不得被加重刑罰,等等。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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