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列侯推恩分封問題辨正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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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  東漢列侯推恩分封問題辨正</p><p>  提 要:東漢列侯的推恩分封是侯爵繼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形式具體有兩種:分戶推封與另立戶邑。其中另立戶邑的形式更為普遍,并非遲至西晉才產生。推恩分封在始封侯生前或逝后皆有可能發(fā)生,相較而言,在始封者死后推恩是其主流。列侯的推恩分封,其主動權控制于皇帝手中,推恩獲封者的爵級多數(shù)與始封侯平級,少數(shù)會有所下降。 </p><p&g

2、t;  關鍵詞:東漢;列侯;繼承制度;推恩分封 </p><p>  列侯的推恩分封即朝廷因列侯的功勛而對其親族成員所進行的特恩分封。此處的列侯一般是始封侯,朝廷實行推恩是基于其功勞,而受恩獲封者一般沒有功勞。推恩分封從表面上看似乎屬于分封,它是以“新封”某人爵邑的形式呈現(xiàn)的。而如果我們從繼承前人功勞的角度來看,它則可以視為爵位繼承制度的一種形式和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因為在漢代,不光爵位可以繼承,功勞同樣也能繼承

3、?!妒酚?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之“襄平(侯國)”條云:“初起,紀成以將軍從擊破秦,入漢,定三秦,功比平定侯。戰(zhàn)好?,死事。子通襲成功侯?!?又,本卷“高粱(侯國)”條謂:“(酈)食其,兵起以客從擊破秦,以列侯入漢,還定諸侯,常使約和諸侯列卒兵聚,侯,功比平侯嘉。以死事,子疥襲食其功,侯九百戶。”2上述兩例反映的都是逝者的嗣子襲其功勞而獲封,與我們所談的列侯的戚屬,也就是嗣子以外其他子嗣以及親族的推恩獲爵在受封對象上雖存在不同,但從繼承逝者

4、功勞而獲得爵位這個層面上說,二者是相同的。列侯戚屬受推恩者雖未直接繼承始封侯的封爵,因為這個封爵是要傳襲給其嗣子的,但他們是因為承襲了始封侯的功業(yè),享其遺功而獲封的,屬于對始封侯特權、利益的繼承。所以在論及列侯爵位</p><p>  一、研究概況及檢討 </p><p>  學界在關于侯爵繼承制度的研究中,推恩分封常常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已有的少量研究成果多是對其進行一種梗概性的理論陳述。

5、如程維榮認為這種推恩分封的實施對象是始封者的庶子。漢代推恩實行的是嫡子一人襲原爵,余子降等授爵、裂土分割的辦法,如王之余子為列侯,列侯之余子為關內侯。3楊光輝將這種推恩分封稱為“支庶推恩”,但他強調:“嚴格意義上的支庶,不應包括嫡子,但因襲爵者僅是嫡長子,故將他們亦列入支庶的范圍,以探討推恩爵制?!?楊光輝的意思就是說,推恩的對象中不光有庶子,還包括嫡嗣子以外的其他嫡子。接著,他總結道:“漢推恩爵制,王之次子為列侯,列侯之次子為關內侯。

6、其主要特點是:分始封者戶邑,封諸子為侯?!彼€認為,在推恩分封方面,漢制與魏制有一個相同點,就是都采用了分割始封者戶邑的方式,到了西晉,才變?yōu)槭恿硎趹粢亍?以上兩位學者對漢代推恩分封的論述給我們的研究提供了不少幫助與啟發(fā),但其中亦有一些可資商榷之處。 </p><p>  首先,關于推恩的對象。楊光輝將程維榮受封者為庶子的范圍擴展至包含余嫡子在內的“支庶”,這是其可貴之處。但我們認為這個范圍似乎還不夠完整,還有

7、一些人群應當統(tǒng)計在內,《后漢書?吳漢傳》載廣平侯吳漢薨后事曰: </p><p>  子哀侯(吳)成嗣,為奴所殺。(建武)二十八年,分漢封為三國:成子旦為?陽侯,?陽,縣名,屬汝南郡,以奉漢嗣;旦弟盱為筑陽侯;成弟國為新蔡侯。筑陽,縣名,屬南陽郡,旦卒,無子,國除。建初八年,徙封盱為平春侯,以奉漢后。3 </p><p>  析分吳漢封國所分封的三位列侯中,新蔡侯吳國是吳漢之子,?陽侯吳旦

8、、筑陽侯吳盱皆是吳漢之孫。這說明除兒子外,始封侯之孫也可蒙恩獲封。吳漢生前,光武帝還因吳漢功大而推恩封其弟吳翕為侯,4同樣的例子還有鄧禹之弟鄧寬亦因鄧禹功高而推恩受封,5這兩例證明推恩者還可以是始封侯的兄弟。又,《后漢書?宗室四王三侯列傳?成武孝侯順傳》:“永平十年,顯宗幸章陵,追念舊恩,封(劉)順弟子三人為鄉(xiāng)侯?!?則表明始封侯的兄弟之子也擁有推恩受封的資格。 </p><p>  通過以上東漢推恩分封的實例可

9、以看出,推恩獲封者盡管以子居多,但還包括了孫、兄弟及兄弟子等。所謂推恩也不僅限于推父恩,還包括推兄恩。至曹魏,由于推恩分封的情況不斷增多,蒙恩受封者的范圍又進一步擴大。據(jù)日本學者守屋美都雄對該時期分封實例的統(tǒng)計,推恩的對象除了有子、孫、兄弟、兄弟子外,還包括從兄弟、外甥,乃至始封者的宗人與鄉(xiāng)人。7所以,認為列侯推恩分封的對象是嫡嗣以外余子的觀點尚不夠準確,采用“支庶推恩”的稱法似也有欠妥帖。筆者認為,也許可總稱其為“推恩分封”,需要明了

10、東漢列侯推恩的對象是始封侯的親族成員,并不只限于其子。 </p><p>  其次,關于受封者的爵級。楊光輝與程維榮都認為,對列侯余子推恩分封后,余子的爵級會是關內侯。對于這個論斷我們頗感疑惑,兩人均未交待這句話出自何典,也未舉出相應的分封實例以為論據(jù)。根據(jù)對《后漢書》所載列侯推恩分封實例的統(tǒng)計與分析,并未發(fā)現(xiàn)這樣的例子,能看到的是大多數(shù)人推恩受封為與始封者爵級相同的列侯,少部分人的爵級會較始封者下降,但仍然還是

11、列侯。如前引明帝推恩封成武侯劉順從子三人為鄉(xiāng)侯的例子,受封者的爵級僅由始封者的縣侯降至鄉(xiāng)侯。此外,還有縣侯降為亭侯的實例,我們在下文中會有詳細論述,于此不贅。 </p><p>  另外,守屋美都雄對曹魏列侯“分封”問題研究時也對漢代的“分封”有一定涉及。首先要說明的是,守屋氏所論的“分封”并不同于通常語境中所言的“分封”。他說:“所謂的分封,是指從已接受的封邑中分割出一部分,另分與家族成員或熟人。”8守屋氏探討

12、的“分封”實際屬于推恩分封,但二者并不等同。推恩分封的形式共有兩種:分始封者戶邑與另立戶邑,守屋氏談的“分封”實際為前一種形式的推恩分封。 </p><p>  守屋美都雄還認為,西漢末就已有了所謂分封的觀念,但西漢似乎還沒有出現(xiàn)過分封的實際例證,至東漢就出現(xiàn)了有關分封的例子。他根據(jù)宋人熊方的《補后漢書年表》與清人錢大昭的《后漢書補表》舉出了三條例證,分別是高密侯鄧禹、膠東侯賈復與西平侯鄧弘。在此基礎上,他認為東

13、漢的分封實例絕不會很多,而且所表現(xiàn)的都屬于第一代封戶取得者去世以后的情況。1 </p><p>  守屋氏關于“分封”的闡述充滿了不少真知灼見,但在某些方面似乎還容商榷。如東漢列侯“分封”即分割始封侯戶邑而獲封的例子就不止三條,至少還應包括襄邑侯梁胤與浮陽侯孫美兩例。若結合這兩例,則“分封”發(fā)生的時間就非如守屋氏所說的那樣,一定發(fā)生在始封侯逝后了。如襄邑侯梁胤是因其父乘氏侯梁冀而蒙恩受封的,分封時其父仍在。2若以

14、東漢整個推恩分封的情況來看,在始封侯生前推恩分封的例子就更多了,關于這部分內容將在下文予以詳細闡述。   再者,關于推恩分封的形式。前文講到,推恩分封一般會采用兩種形式:一是剖析始封者之國進行分封,二是另立封邑于他郡或他國。楊光輝認為漢代的推恩分封采用的是分始封者戶邑的方式,魏代與此同,至西晉方才產生了另授戶邑的推恩形式。3在進行這樣的論斷時,楊氏并未舉出漢代的實例。筆者認為這樣的提法也許可再商榷。關于東漢實行分戶推恩,可以用鄧禹、賈

15、復等的實例為論據(jù),但對于不存在另立戶邑的推恩形式我們卻難以信從。《后漢書?岑彭傳》載舞陰侯岑彭為刺客所害后,“子遵嗣,徙封細陽侯。(建武)十三年,帝思彭功,復封遵弟淮為谷陽侯?!?舞陰縣屬南陽郡,岑淮推父恩而封于谷陽縣,谷陽屬沛郡,并非析自舞陰</p><p>  綜上可見,已有的研究成果存在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這應該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最主要的恐怕還是因為研究資料的不足。例如《二年律令?傅律》對嗣子以外余子在傅

16、籍時獲爵的記載中,只書寫了關內侯及以下爵級的情況,未載列侯余子的受爵細節(jié)。7史籍關于列侯戚屬推恩分封的記載數(shù)量不多,且很零散,不似關于諸侯王推恩分封的描述那么集中而翔實,這無疑為我們的研究增添了難度。鑒于此,筆者盡可能搜集與整理了文獻所見的相關史料,同時以諸侯王子嗣的推恩分封為參照,擬對列侯推恩分封的問題再做討論,希望能對該問題研究的深化有所助益,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教正。 </p><p>  二、推恩分封的特點

17、 </p><p>  因為列侯的推恩分封有兩種形式,下面就分別來討論一下他們各自的特點。 </p><p><b> ?。ㄒ唬┓謶敉贫?</b></p><p>  分戶推恩,即守屋美都雄所謂的“分封”。清人錢大昭在《后漢書補表》中列出這種“分封”的實例有三個,即鄧禹、賈復與鄧弘。守屋氏沿用之,并以此對東漢列侯“分封”進行了理論分析。8但筆者

18、認為這項統(tǒng)計還存在遺漏,若較完全地占有材料,守屋氏的某些論斷可能需要做一些修正。 </p><p>  首先,來看襄邑侯梁胤的例子。梁胤乃乘氏侯梁冀之子,受封于建和元年(147年),是年“又封(梁)不疑為潁陽侯,不疑弟蒙西平侯”。9 </p><p>  梁冀雖名為乘氏侯,實食四縣:乘氏、襄邑、定陶與成陽,所以梁胤乃是分割其父封國之一縣而立國,確屬“分封”。另外,梁冀死于延熹八年(165年

19、),所以襄邑侯梁胤之“分封”是在其父生前。除梁胤外,于梁冀生前推其恩而受封的還有其弟潁陽侯梁不疑與西平侯梁蒙?!逗鬂h書?梁冀傳》又曰:“永興二年,封不疑子馬為潁陰侯,胤子桃為城父侯?!?0所以梁冀生前,推恩分封的還有其孫城父侯梁桃與從子潁陰侯梁馬。梁氏一門,推恩分封侯爵者總計有五人,其中梁胤采用了“分封”的形式,其余四人均屬“另立戶邑”型。 </p><p>  依據(jù)史實判斷,襄邑侯梁胤確屬推恩分封,并且是其中“

20、分戶推恩”的類型。但錢氏《補表》未對其統(tǒng)計,與梁胤情形相似的渭陽侯竇機卻被計入其中?!逗鬂h書?竇武傳》載竇機為聞喜侯竇武之子,建寧元年(168年)六月,竇機以父恩受封渭陽侯。是年九月,由于竇武與陳蕃等謀誅宦官事泄,父子同為宦官所害。將竇機與梁胤作比較,兩人均屬外戚侯,推父恩而獲封,分封也均在其父生前,唯一的不同只是竇機獲封屬另立戶邑的類型。錢氏《補表》將竇機署為“隨父”,即推恩分封,而獨不列入梁胤,令人費解。所以依據(jù)同樣的編纂體例,也遵

21、照史實,都應當將梁胤補列于東漢列侯推恩分封的行列中。 </p><p>  此外,應當視為列侯“分封”的還有浮陽侯孫美?!逗鬂h書?宦者列傳?孫程傳》:“(孫)程臨終,遺憾上書,以國傳弟美。帝許之,而分程半,封程養(yǎng)子壽為浮陽侯?!?孫程始封浮陽侯,后因罪徙封為宜城侯,但就國不久,“詔書追求,復故爵土,賜衣馬車物,遣還國”,2也就是說孫程最終又徙歸浮陽。所以錢氏《補表》將孫程稱為“宜城剛侯”有誤,3應書為“浮陽剛侯”

22、,萬斯同的《東漢宦者侯表》中即作“浮陽侯孫程”。4最終繼承孫程爵位的不是其養(yǎng)子孫壽,而是其弟孫美。孫程的浮陽國被一分為二,一半由其弟孫美繼統(tǒng),只可惜史書未載明其爵稱國號,另一半推恩封給了養(yǎng)子孫壽,爵稱仍為浮陽侯。但我們要明白孫程的浮陽國與其養(yǎng)子的浮陽國并不一樣,后者食邑僅為前者一半,孫壽亦屬“裂土分封”。錢大昭將浮陽侯孫美列為了“隨父”類型,但守屋氏并未將其認定為“分封”,可能是惑于錢氏將孫程的“浮陽侯”誤書為了“宜城國”,致使守屋氏未

23、注意到孫壽的浮陽國就是取自于孫程始封以及徙歸的浮陽國,而非宜城國。 </p><p>  補入這兩個“分封”實例后,我們發(fā)現(xiàn),東漢列侯“分封”的情況不光在功臣侯中有,在外戚侯與宦者侯中也存在。盡管“分封”多發(fā)生在始封者逝后,但在其生前的例子也有,如襄邑侯梁胤。而當我們將視線再投放到“另立戶邑”型的推恩分封上時,就會發(fā)現(xiàn)在始封者生前行推恩分封的例子并不少見。 </p><p><b&g

24、t; ?。ǘ┝砹粢?</b></p><p>  在這一類型的推恩分封中,除上文提到的外戚渭陽侯竇機是于其父生前獲封外,功臣侯與王子侯中也都有類似的實例。如《后漢書?李通傳》載:“(光武)帝感通首創(chuàng)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召陵侯?!?李雄受封召陵侯是在建武十三年(37年),而李通薨于建武十八年(42年),顯然李雄屬于始封侯生前分封的例子。又,《后漢書?宗室四王三侯列傳?順陽懷侯嘉傳》:“(建武)三年

25、,(劉嘉)到洛陽,從征伐,拜為千乘太守。六年,病,上書乞骸骨,征詣京師。十三年,封為順陽侯。秋,復封嘉子?黃李侯。十五年,嘉卒,子參嗣。”6可見,黃李侯劉?的受封也是在其父順陽侯劉嘉生前。 </p><p>  在此我們發(fā)現(xiàn),假若始封侯生前發(fā)生了推恩分封,則有可能會產生一個奇特的現(xiàn)象:一段時期內非嗣子的爵級會高于嫡嗣子,這段時期一般是在非嗣子推恩獲爵至嫡嗣子繼承父爵之間。如順陽侯劉嘉的嗣子劉參是在建武十五年(39

26、年)他逝去后才繼承侯爵的,而劉嘉另一子劉?則在建武十三年(37年)就獲封侯爵了。也就是說,建武十三年至建武十五年中,非嗣子劉?的爵級高于了還未襲封侯爵的嫡嗣子劉參。前引召陵侯李雄的例子亦是如此。李雄是李通的少子,建武十三年即受封列侯,而嗣子李音遲至建武十八年(42年)李通逝后才承襲侯爵的,所以在這五年中,少子的爵位竟高于了嫡長子。   在東漢,不僅是爵位,有時非嗣子的官秩亦會高于嫡嗣子?!逗鬂h書?卓茂傳》:“復以(卓)茂長子戎為太中大

27、夫,次子崇為中郎、給事黃門。建武四年,薨,賜棺槨冢地,車駕素服親臨送葬。子崇嗣,徙封泛鄉(xiāng)侯,官至大司農。”1卓茂有長子卓戎、次子卓崇,最終承襲其爵位的是次子卓崇,很可能卓崇是嫡長子,卓戎年紀雖長,但系庶出。兩人授予官職時,卓戎之太中大夫秩比二千石,而卓崇之中郎秩次僅比六百石,庶長子的官秩竟遠遠高于嫡長子。以上史實似乎表明,東漢拜官封爵與嫡庶尊卑之間有時會</p><p>  總體來說,在始封侯逝后發(fā)生推恩分封的情

28、形要比生前發(fā)生的多。如楊夏侯馮異建武十年(34年)薨,其少子馮與建武十二(36年)年受封析鄉(xiāng)侯;牟平侯耿寶建光四年(124年)自殺,其子耿箕于陽嘉三年(134年)紹封,另一子耿恒也于同年推恩獲封陽亭侯;壽張侯樊宏逝于建武二十七年(51年),喪后其少子樊茂即獲封平望侯;安成侯銚期逝于建武十年(34年),其子銚統(tǒng)亦于此年被封為建平侯。類似的例子還有不少,但觀察上面的四則實例,我們能發(fā)現(xiàn)一個問題。雖然蒙恩者的分封都是在始封侯逝后進行的,但有的

29、是延遲了一段時期后才被分封,如前兩例;有些則是在爵主死后即刻進行的,如后兩例。這背后隱藏著什么深層次的原因嗎?王朝在制定侯爵的繼承制度時有什么特別的考慮嗎?凡此種種都值得我們做進一步的思考。 </p><p>  接下來,筆者擬對推恩獲封者的爵級問題再進行考察。受封者與始封者各有爵級,這兩個爵級相比有什么樣的不同呢?據(jù)柳春藩先生的研究,東漢分封各種列侯共計877人。2若我們將目光投向推恩獲封侯爵者,則能發(fā)現(xiàn),功臣

30、侯在其中的人數(shù)最多,其次是外戚恩澤侯,王子侯與宦者侯最少,遂以前兩類列侯作為主要的分析對象。據(jù)筆者的統(tǒng)計,東漢功臣侯推恩分封的實例有20余個,獻帝朝以前共有15例,其中光武帝時期9例,明帝時3例,章帝時1例,和帝時1例,順帝時1例。3這15人中,爵級明確下降的只有一人――陽亭侯耿恒,其始封侯乃耿恒之父牟平侯耿寶,耿恒的爵級由始封的縣侯降為了亭侯。另外,析鄉(xiāng)侯馮是以陽夏侯馮異少子的身份蒙恩分封的,析鄉(xiāng)侯馮可能是鄉(xiāng)侯,但并不確定,因為東漢爵

31、稱中帶“鄉(xiāng)”的列侯未必盡是鄉(xiāng)侯。4如若馮為鄉(xiāng)侯,則受封者與始封者相比,爵級也發(fā)生了下降,由縣侯降為了鄉(xiāng)侯。所以,在總共15位受封者中,降級受封的至多為2人,平級分封的至少有13人。 </p><p>  再以外戚恩澤侯為例,據(jù)錢大昭《補表》統(tǒng)計,東漢外戚侯中的推恩侯有9位。5但如前文所述,我們還應補入襄邑侯梁胤,所以合計當有10位。其中唯有西平都鄉(xiāng)侯鄧甫德一例屬于降級分封,其余均為平級受封。 </p>

32、<p>  在關于列侯推恩分封的研究中,筆者發(fā)現(xiàn)了一個頗為值得關注的問題――東漢存在侯國中還析置侯邑的現(xiàn)象。兩漢時期,能看到王國中分布有侯國的實例,但這種侯國中有侯邑的現(xiàn)象西漢似乎不存在,乃東漢特有的新事物。《后漢書?鄧騭傳》: </p><p>  元初二年,(鄧)弘卒……詔大鴻臚持節(jié),即弘殯封子廣德為西平侯。將葬,有司復奏發(fā)五營輕車騎士,禮儀如霍光故事……后以帝師之重,分西平之都鄉(xiāng)封廣德弟甫德為

33、都鄉(xiāng)侯。6 </p><p>  據(jù)上可知,鄧甫德的封邑取自于其兄西平侯鄧廣德侯國之都鄉(xiāng)。7這樣的事例在東漢并非個案。如伏湛于建武六年(30年)被封為不其侯,其后國祚綿長,一直傳延到建安年間,第九代的不其侯伏興因遭曹操誅殺而除國,其間封邑一直未發(fā)生變動。而在靈帝建寧四年(169年),宋禮以皇后父被封為不其鄉(xiāng)侯,封邑即位于伏氏的不其侯國中。直至光和元年(178年),宋禮因皇后被廢而受誅絕封??梢?,不其國中有侯邑的現(xiàn)

34、象維持了有9年。這種奇特的現(xiàn)象豐富了我們對漢代列侯分封以及侯邑地理分布等相關問題的認識,值得我們進行更深入的思考。 </p><p>  此外,筆者發(fā)現(xiàn)東漢對列侯的推恩與對諸侯王的推恩有很大不同。漢代對于諸侯王子弟的推恩業(yè)已著為制度,諸侯王依律遵行。漢武帝制詔御史曰:“‘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名號。’自是支庶畢侯矣”。1可見,諸侯王子弟的蒙恩受封一般例由諸侯王向朝廷申請,中央一般照準。但

35、東漢列侯的推恩則與諸侯王不同,很少見到有關列侯主動向中央申請分封子弟的記載。浮陽侯孫程臨終前,只是請旨由其弟孫美繼承自己的封爵,并無要求另行分封。加之當時朝廷還未頒布宦官得以養(yǎng)子為嗣的詔令,此詔乃是孫程死后第二年才開始頒行的,所以孫程傳國于弟的請求實際是出于對自己的封爵能否順利傳襲的擔憂。后來,孫程養(yǎng)子孫壽得分浮陽之半而侯并非出于孫程的請求,而是因順帝對孫程的特恩眷顧所致,乃順帝自發(fā)的分封行為。又如馮的受封,馮異死后,“長子彰嗣,明年,

36、帝思異功,復封彰弟為析鄉(xiāng)侯?!?又,《后漢書?宗室四王三侯列傳?成武孝侯順傳》:“永平十年,顯宗幸章陵,追念舊恩,封順弟子三人為鄉(xiāng)侯。”據(jù)上不難看出,馮與劉順三位從子的受封并不是因為始封侯的主動申請,而是由于皇帝追念功勞而特恩賜封的。也就是說,對列侯推恩分封的發(fā)起者是皇帝而非列侯,</p><p>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將東漢列侯推恩分封的主要特點可歸納如下: </p><p>  一、東

37、漢對列侯的推恩分封中,分戶推封與另立戶邑兩種形式均已存在。其中另立戶邑的形式更為普遍,并非遲至西晉才產生。 </p><p>  二、推恩分封在始封侯生前或逝后皆有可能發(fā)生,相較而言,在始封者死后推恩是其主流,這與曹魏時期有所不同。3始封者生前的分封有可能還會產生蒙恩受封者的爵級暫時高于嫡嗣子的情形。 </p><p>  三、受封者的爵級多數(shù)與始封侯平級,下降的情形較少。 </p&

38、gt;<p>  四、皇帝對列侯的推恩分封具有強大的控制權,推恩意向的發(fā)起者是皇帝而非列侯。 </p><p>  [作者尤佳(1978年―),云南民族大學人文學院歷 </p><p>  史學系副教授,云南,昆明,650500;周斌(1968年―),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四川,成都,610064;代唯醞(1987年―),韓國淑明女子大學大學院碩士研究生,韓國,首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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