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考研英語一試題真題(含答案詳解+作文范文)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335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論中國海上保險法與一般保險法之協調姓名:王海波申請學位級別:博士專業(yè):國際法指導教師:陳梁20120408出適當修正以平衡被保險人和保險人之間的利益;代位求償和重復保險均為派生于保險補償原則的具體制度,與海上保險的特殊性無涉,兩法就此的規(guī)定應予統(tǒng)一‘o第四章則從功能比較的角度,對特別法《海商法》的保證制度和一般法《保險法)》的危險增加通知義務制度進行研究。鑒于兩法所采取的解決保險期間風險控制機制的法律路徑并不相同,本

2、章通過對保證制度在其他國家面臨的挑戰(zhàn)及發(fā)展趨勢、保證制度和危險增加通知義務制度的具體比較以及與我國法律文化的契合度等角度的分析,對我國保險立法就此兩項制度的取舍進行論證,并對經取舍后統(tǒng)一的制度如何適用于海上保險法領域的具體問題展開論述。第五章針對特別法《海商法》未規(guī)定而一般法《保險法》作出規(guī)定的制度和規(guī)則,主要選取保險利益制度、保險人說明義務制度、保險疑義利益解釋規(guī)則等,分析這些存于一般法的制度其是否能適用于海上保險,其具體規(guī)則在適用于

3、海上保險時是否存在困境,以及海上保險法如何與一般保險法形成規(guī)則上的銜接,并提出:《保險法》對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具有保險利益的規(guī)則是完全與海上保險實踐相契合的,應予適用;但是《保險法》采用的法定利益說并不適合海上保險,結合海上保險利益認定標準的發(fā)展趨勢,建議采用更為寬松的認定標準;《保險法》說明義務制度過于嚴苛,考慮到海上保險的當事人締約能力的懸殊沒有一般保險明顯,提出在《海商法》中應建立更為合理的說明義務的特別規(guī)則。關鍵詞:海上保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