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嬗變中的我國侵權損害救濟體系之沖突與回應——兼論侵權行為法功能的適度調整.pdf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51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隨著以社會保障制度為主要形式、輔以商業(yè)保險為重要補充的的損害補償體系的逐步引入,侵權所帶來的損害正在被各種各樣的方式進行著轉移與分散?,F代侵權損害救濟體系由于多種救濟途徑的并存而產生沖突。損害賠償救濟主體的拓展、受害人請求權的競合、合同相對性原則的突破以及賠償過度、賠償不足等問題都殛待理論和實踐的解決,傳統(tǒng)侵權法的功能亦面臨如何現代化的問題。本文試通過對現代侵權損害救濟概念體系的梳理,以民法理論中傳統(tǒng)的不真正連帶債務、新興的直接訴訟理論

2、為基礎,分別以具有代表性的工傷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為視角,對侵權行為法與社會保障及商業(yè)保險制度之間的沖突在立法與司法層面上加以探討。在立法中應當對社會保障尤其是社會保險救濟與侵權損害賠償之問的關系、可適用侵權賠償的范圍以及社會保障機構的追償權加以明確,司法實務中則不妨暫時先拋開對過度補償的憂慮。而當侵權損害賠償與商業(yè)保險兩種救濟方式可適用于一起損害事故中時,可以不真正連帶債務解釋侵權人與保險人之間的關系,并將直接訴訟制度適用于賠償權利主體

3、對于保險公司的直接索賠。對于受害人取得保險理賠后對侵權人的請求權問題,本文的觀點是被保險人基于人身保險合同的存在而受領了保險給付,也并不因此喪失對加害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的權利。但對于法官來說,應當首先調查保險合同的性質是否屬于補償性保險合同以根據合同的種類確定是否存在代位追償權,最終判斷賠償補償義務主體承擔的責任。在試圖解答我國現代侵權損害救濟體系中的一些理論中的爭論和實踐中的困惑的同時,本文還對侵權行為法的功能如何在現代法律制度框架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