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委托代理理論的政府投資項目激勵監(jiān)督機制研究.pdf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61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自2004年國務院提出加快推行和實施政府投資項目以來,經過十余年的發(fā)展,政府投資項目已成為國內政府投資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的典型模式之一。國內學界和實務界關于政府投資項目的概念、內涵、不足的認識也經歷了由爭論到統(tǒng)一的過程,從國內政府投資項目模式管理實踐的現(xiàn)狀來看,激勵機制不完善、監(jiān)管體系不健全是政府投資項目模式長遠發(fā)展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本文在深入研究投融資理論、制度經濟理論、公共管理理論、博弈論等理論學科的基礎之上,對政府投資項目的

2、內涵、主體關系以及關鍵內容進行了界定,并詳細分析其中的委托代理關系和機制機理。在方法上,除了定性的理論闡述,本項目同時注重模型、量化方法的使用,通過構建多層級的委托代理模型來對參與主體的利益機制進行分析。
  本文以國內政府投資項目模式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為背景,把政府部門作為委托人,項目管理公司作為代理人,分別基于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的假設構建了委托代理框架下的激勵-監(jiān)督模型。從分析的結果來看,激勵機制和監(jiān)督機制是影響代理人(項目

3、管理公司)行為的重要因素,完善的激勵報酬和較嚴格的監(jiān)督體系能夠促進項目管理公司盡職盡責的按照合同的要求開展管理工作;反之,較低的報酬和松懈的監(jiān)管都有可能導致項目管理公司謀取私利的行為。同時,當政府部門的監(jiān)管較為嚴格時,項目管理公司在和政府部門簽訂代建合同時會要求分享更多比例的提成。
  當考慮項目管理公司具有追求公平偏好的“互惠性”行為時,政府可以額外給予其更多的優(yōu)惠政策,作為回報,項目管理公司會付出更多的努力行動開展代建工作。另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